我今年41岁,保养得当,看上去只有30出头,和同是二婚的老张结婚了,但是因为性格不合,再离婚时不知财产怎么分?
他名下有一个公司每个月盈利都在一百多万,他无儿无女,恰好我两个儿子但是我自己是开店的,也有一些收入。
都是二婚的人,结婚前他的财产也没有在我的名下,我的财产也并没有给他,结婚半年来,我们各自用自己的钱。
离婚时,我要求赔偿我30万的经济损失费,毕竟和他结婚一场,没有拿到任何的财产,而我的钱也是我自己花两个小孩的生活费也是我自己出的,这场婚姻,我并没有得到什么。
只是离婚时,老张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婆婆,在离婚时给我20万的私房钱,说我好歹跟了老李一场,半年来对她也很好,这点钱是她的心意,希望收下。
我和老张的缘分尽了,但是和婆婆的关系还是很好,看在婆婆的面子上,我也没再问他要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