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今年29,相亲认识了现在的对象,双方也见过父母了,正准备结婚买房,男方说他名下已经有一套小房子了,再买就没有首套房的优惠,希望可以用我的首套房名额。
一开始我也不愿意,但是他说房子写我的名字,不过装修还有后续的贷款就得用我的名义来,他会给我钱,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放心。
我比较纠结的是,房子婚前买还是领证后再买?婚前买的话,他就不怕我拿钱跑路吗,婚后买的话,也不一定是我们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朋友说我太傻,这样就占用了我的首套房资格,如果他拿不出还贷的钱,房贷不就落在我一个人身上了吗,我担心背太多的债务,又怕拒绝了他会影响我们的感情,到底要不要答应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