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男女双方持自行达成的协议到法院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男女双方请求法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协议:女方自愿与男方离婚;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小孩男方自愿抚养教育,抚养教育费自愿负担。
2009年10月13日,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2010年2月16日生育一小孩,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事因双方结婚后经常争吵而产生矛盾,夫妻感情已破裂,男女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请求依法确认其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为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并做双方的和解工作,使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可男女双方坚持要求法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协议,为此,法院作出如上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