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自动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自动离婚手续,离婚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以下的3种方法进行: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不仅对离婚问题没有争议,而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已作了妥善处理,没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农村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的在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属实,即可发给离婚证,准予离婚。
推荐阅读:离婚手续办理
(2)如果有一方坚决离婚,但又不愿到法院打官司,不愿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这种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规定,请求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领导机构,或工会、妇联、青年团、基层调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调解的结果有3种:一种是调解和好,纠纷得到解决,双方继续共同生活;一种是经调解,双方不同意和好,而同意离婚,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又达成协议,可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种是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既无法和好,又达不成协议,只好转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3)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但在财产、子女等问题上又争执不下的。双方可直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解决。有关部门的调解,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所以,人民法院不会因为没经有关部门调解,而不予受理。但法院受理后,首先要调解,调解不成,再依法判决。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离婚
[案情]
惠阳区淡水镇,李某和丈夫生了两女一男,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夫妻俩做点小生意,渐渐地生意红火起来,他们又扩大经营范围,眼看着好日子就要来了,丈夫开始嫌弃老婆,不久还在外面包养情妇,夫妻经常为此事争吵,后来,丈夫索性搬走,两年都没有回家,只是偶尔托人带回一些生活费给小孩。一次,李某丈夫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要李某签字,李某坚决不同意,丈夫就对她拳脚相向,并对她说;“你不同意离婚也没用,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到时你一分钱也别想拿走”。
[分析]
从上述案例引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那就是要求离婚的男女要办理什么法律手续,才能达到一个目的。一些农村的朋友甚至很多城市的居民也不是很清楚,以为夫妻双方只要分居两年或者签了“离婚协议书”就算是自动离婚了。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第五款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认定是否判决离婚,分居两年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所以,这并不是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正确的做法是:夫妻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民政所)办理,民政部门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从夫妻双方取得离婚证起,才算解除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发出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