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一回国就被科普了一个新词——王小贱。有N个人跑来问我,你看《失恋33天》了吗?你觉得文章演的王小贱跟你像吗?你要不要去买一个眼镜框戴上啊?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我第一时间跑去“进修”了这部片子。难怪有过2亿的票房,确实是国产片中少见的令人愉悦的、轻微触动人心的、完全与时俱进的、时髦得不动声色的文艺片。主角们名不见经传但尚算清新自然,配角们足够接地气而且不喧宾夺主。这片子的成功是一次取巧的商业策划产物,连陈珊妮的主题曲都选得用心良苦。
而那个据说和我很像的“王小贱”——一个很麻秆儿、很冷漠的“娘娘腔”,胳膊肘上永远挂一个巨大的帆布手挽袋,爱做家务,没事儿就擦润唇膏、涂护手霜,说话尖酸刻薄,但关键的时候古道热肠又很靠得住。
难道这就是我啊?
据说,我和他相似的地方包括:一、生活精致且特立独行;二、热爱家务,尤其是做吃的;三、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四、轻飘飘的举止和瘦溜溜的外形;五、是很多女孩的闺蜜。
关于这第五点,我有话要说。
我从没有刻意经营所谓的男闺蜜路线,我也有可以喝酒吃肉的男性朋友,做男闺蜜有什么好啊?
她们单身的时候,你必须在某些场合做一个不是男友胜似男友的摆件,比如提供一条可以被挽的手臂,陪她们进行任何她们喜欢的、排遣寂寞的活动,出各种招桃花的点子,听各种被相亲、被逼婚的烂俗段子,做一张无透支额度的“人肉信用卡”,做免费无薪自带粮票的心理、造型、职场、理财顾问。在此基础上,一个女人寂寞难耐的程度永远在挑战你的认知极限,她们就像无主孤魂一样,冷不丁地在你最想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出现,让你永远没办法一个人待着。
一旦她们恋爱了,你就立刻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下场。你或许会被打入冷宫,在她失恋或结婚前不可能联络到此人。这种行为通常都会伴随一个如出一辙且非常完美的烂借口:“亲,单身的我占用了你那么多的时间,现在总算在你的帮助下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你也该为自己做些打算了,作为你的好友,我也希望你能永远快乐。”这种下场,至少能还我清静自由。最可怕的是第二种下场——被频繁地口头或真人秀恩爱。不是我不肯分享朋友的快乐,但把自己的幸福整天嚷嚷给我听,终究不是事儿啊。
因为乐极总是会生悲的。而悲催的极致在于:无论你身处哪个下场,你都要做一个随传随到的“人肉垃圾桶”。吵架了、冷战了、没进展了、出现疑似竞争者了、分手了、复合了都要向你汇报!我相信我们的一生都会有被一个头脑混乱的疯女人用车轱辘话折磨的惨痛经历,那种接电话恨不得摔电话、坐面前恨不得挖地道逃走的感觉,堪称生不如死啊!
如果真分手了,那我又会身处上述两种情况的死循环中。如果碰巧结婚了,危险度则从心理层面上升至生命层面。女方会一股脑地把婚姻中的所有琐碎全部“吐槽”给你而后快,连哺乳和换尿布的细节也不放过。男方则会莫名其妙地飞来横醋:“为什么你们总有那么多话说?你们是不是总在说我的坏话?”一旦他的结论是——干脆你们俩一起过得了!那我就得每天提心吊胆,会不会突然就有人给我一刀,让我提前进入轮回。
男闺蜜真不是人当的。
因此,当有人笑眯眯地对我说:“恭喜你,我打算正式封你为我的第八任男闺蜜!”我内心的独白是:“坑爹啊你,谁要当你的男闺蜜?”
当然,我还是跟她逛街,跟她吃饭,给她各种生活与健康相关的建议。无奈的是,某次我要求她在聚会时埋单,她严词拒绝了。我诧异:“之前我跟你至少吃过十次饭,你最多埋过两次单,为什么我让你多埋一次你就不肯呢?”答曰:“因为我不是活动的组织者,埋单这一行为违背了我的原则。”
好吧,带着你的原则去找你的第九任男闺蜜吧。
那天,有人给我看了一条微博,来自我的某位前任女闺蜜:每年他都会发脾气和我吵架,可是我永远会像一个乖小孩一样认错。
据她说,她被我抛弃了。据我说,我被她逼走了。原因?参考前面部分内容。因为我的生活实在被侵略得要失去本来面目。她当然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因为她觉得是好朋友,那就必须穿同一条裤子,即分享一切可用资源。而对于我,即便是好朋友,你也最好别碰我的裤子,如果你需要,我送你裤子。没有所谓的对错,只是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不同而已,没必要非得相互忍受,因为从本源上就没有获得调和的可能。
都过去这么久了,就不要纠结了。我不需要你像个乖小孩一样,自以为懂事地不情不愿地来认错,我也不想在下一年再对你发脾气并和你吵架了。
所有有男闺蜜的女孩,因为这些男闺蜜的存在,你们的生活比其他女孩更完整,请你们珍惜这样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