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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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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结束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对于离婚存在一些误区,如有婚外情就可以离婚、分居满2年即可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离婚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当事人的误区。

  当事人对于离婚的误区:

  1、有婚外情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婚外情是指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同居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

  2、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误以为必须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

  3、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事项无异议并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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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l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其他人无权到法院为别人起诉离婚,无权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关系……【详细】

  ■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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