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离婚协议书的结构是怎样的呢?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首部包括标题,正文是对离婚的意思表示、对财产的分割、对子女的安排等事项,尾部是对协议书的说明、署名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的结构内容。
离婚协议书结构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和序言。标题写“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在序言中应交代订立离婚协议的目的、依据、程序等事项,例如,“为了登记离婚,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根据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2、正文
正文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和理由以及对、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的约定。
首先写明由于某方面的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自愿离婚。然后写子女归哪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现有住房归哪方居住等等。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具体财产的描述一定要详细且确定,从描述中能清楚无误地判断是什么财产。
3、尾部
尾部包括对协议本身的说明各当事人署名以及订立该协议的日期。
对协议本身的说明主要是本协议的份数、存留处所和生效日期。双方可以约定该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如无此约定,则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4、注意事项:
(1)协议内容必须合法。
例如,根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剥夺一方的自由,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不得剥夺任何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等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则因违法而无效。语言表述应明确,忌笼统、空话、模棱两可的语言,尤其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只写双方名字,将会导致履行时发生争议。对子女抚养问题,不得写“男孩归我,女孩归她。”应写明其子(女)×××归×××抚养。因为子女并非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能归其所有。
(2)抚养费建议有确定的数额,且有明确的支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