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职工冯某松因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经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犯罪嫌疑人并未与六名女生发生性行为。万宁警方已经请求海南省公安厅法医对受害女生再次进行鉴定,向社会澄清事件真相。有媒体报道海南万宁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该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松,于8日晚间带六名小学女生开房,女生下体遭到伤害,疑似遭遇性侵,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两嫌犯互不相识
在昨天的通气会上,万宁市委宣传部表示,万宁某小学校长蔡鸿雁说,8日下午,该校六年级两个教学班任课教师分别发现这一个班中的四名女生和另一个班的一名女生缺席上课,立即通知家长寻找。除一名女生家长发现其女儿留下的“去海口玩”的字条外,老师和家长经一夜寻找,未发现5名女生踪迹,随即于9日上午报警。
据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有恒介绍,9日上午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技术手段在海口找到其中4名女生。其中一名女生向警方表示,该校一名女生和外校另一名女生仍在万宁市内,随后警方在万宁长丰镇某酒店内找到正在休息的两名女生。
警方调查发现,嫌犯陈某鹏与万宁房管局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冯某松,8日晚间分别带4名女生和2名女生,入住万宁市内两家酒店。陈某鹏和四名女生于9日早晨离开酒店,冯某松于9日离开酒店后,被其带入酒店的两名女生直到10日才经警方找到后离开酒店。“陈某鹏和冯某松并不认识,两人开房地点也不在一起,但该六名女生相互之间认识”,李有恒说。
警方介绍,据与陈某鹏同处房间的一女生说,在房间内陈某鹏对其进行搂抱等亲密行为。而与冯某松同处房间的女生则向警方否认冯某松与其二人有过亲密行为。
并未发生性行为
事发后,万宁警方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法医鉴定。经鉴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与陈某鹏和冯某松接触期间,并未发生性行为,但鉴于陈某鹏和冯某松带未成年少女开房留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警方12日已经以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罪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万宁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针对有受害女生家长质疑警方调查结果,李有恒表示,万宁警方已经请求海南省公安厅法医对受害女生再次进行法医鉴定,鉴定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澄清事件真相。
记者了解到,万宁教育部门昨天已对陈某鹏做出免职决定,并派出心理医生对受害女生进行心理干预。
万宁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该案件影响极为恶劣,万宁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已分别成立调查组,对该案进行调查,“案件一经查实,对犯罪嫌疑人一定严惩不贷。”该负责人说。
什么样的人会对孩子进行性伤害
对孩子进行性伤害的人,大多不是陌生人,通常正是孩子最熟悉、最信任、最尊重、最亲近和最依赖的人。侵犯者与孩子处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比如自己的亲人、邻居、老师、父母的朋友等。孩子对这样的一些人没有防范意识,从来就不会想到他们所爱的人和被他们尊重的人会对自己进行性侵害。而侵犯者利用其权势侵犯和剥夺了受害孩子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和意志。有关部门对性侵害事件的调查统计发现,85%的儿童性侵害事件正是这些人所为,陌生人性侵害儿童的案件仅占15%。
我曾经对120名11~12岁的孩子进行调查,请他们描述出什么样的人会对儿童性侵害。在孩子们的描述中,没有一个孩子认为父母、亲人、老师、父母的朋友、隔壁邻居的叔叔会对孩子性侵害。他们认为对孩子性侵害的人都是长相丑陋、凶狠、无业人员、失恋者、被异性冷落者、心理变态者。一些孩子这样描述侵害者:“他长得非常丑,头发稀少、脸上有疤痕、小眼睛、塌鼻子、大嘴巴,高大,手很大,脚很大,耳朵也很大。”孩子们会将侵害者脸谱化,使孩子对真正的罪犯缺乏防范。
父母要告诉孩子:任何人都可能性侵害儿童,不论年龄、性别、职业,侵犯者可能是孩子的亲人、父母的朋友、隔壁邻居、学校老师。但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是爱孩子的,伤害孩子的只是极少数的那一部分人。所以,孩子要懂得辨别好的接触和不好的接触,如果遭遇性伤害知道如何应对,就能够保护自己。
遇到性伤害怎么办
父母要让孩子明白,一旦遭遇性伤害,要做到以下几点:
●在与他人的接触中,如果判断出了是不好的接触,尽快冷静下来,然后想办法机智地离开。
●不要激怒侵犯者,这样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
●如果被性伤害,要做三件事情:立即告诉爸爸妈妈、报警、到医院检查身体情况。
●如果力量无法与侵害者抗衡,也没有机会逃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先顺从罪犯,不要以跳楼等伤害自己生命的方式来抗争,保护好自己的生命。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贞洁超越了生命,在媒体的宣传中可以看到这种文化的浓烈,媒体常常以赞誉的方式报道某个女孩因为反抗性伤害从五楼跳下,为了保护自己的贞洁摔成了重伤或者死亡,瘫痪卧床度过后半生。每次看到这样的报道我都在想,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女孩们:如果你不幸遇到性伤害,首先是保住自己的生命,其他的都不重要,健康地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我希望孩子明白生命与贞洁孰重孰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