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对于婚外情的原因,各方学者的观点不一,不过大都倾向于认为凡是有婚外情的人,他们的心理必有以下十种征兆之一。
一、 补偿心理
有的人因为夫妻分居,寂寞难耐,或者因为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生理上得不到满足,或者夫妻关系不和,因而主动寻找第三者或乐意接受第三者予以补偿,从而形成婚外恋。其实,性生活并非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只要夫妻之间加强联系,感情上多沟通,心里想念对方,生活照样充实,又何须补偿。
二、 欠情心理
有些情人最终未能成眷属,双方各自成家,或一方成家后另一方不愿成家依然暗恋着对方,当一方生活困难或夫妻感情不和时,另一方觉得还欠着对方的情因而主动投入旧情人怀抱,旧情复萌,从而产生婚外恋。
其实,有情人未必都能成眷属,既然双方已各自成家或对方已成家,就应面对现实,珍惜夫妻感情,当对方生活有困难或夫妻感情不和时,用婚外恋来报答对方的情,与其说是帮助对方,倒不如说是损害对方,实乃于事无补。
三、 贪财心理
有的人因为贪图对方的钱财,不顾自己的人格,主动委身于对方,以换取几个铜板,从而形成婚外恋,其实,人格是无价之宝,钱财乃身外之物,多则多用,少则少花,又何必以无价之宝换取几个铜板?另外,有财者也应切忌,既然对方贪图的是你的钱财,又何必为对方付出真情,产生恋情。
四、 图貌心理
有人因为贪图女方的美貌或男方健美的身躯,主动示爱,从而产生婚外恋。其实美外表美,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自然消失,只有心灵美才是永恒的,象美酒一样,时间越长越醇香。
因此,最要紧的是要善于发现配偶的闪光点,献出自己一片真情,这样,情人的眼里自然会有西施出现。
五、 报恩心理
有的人因为生活有困难而得到对方帮助,或者因丈夫长期在外,家庭长期得到对方照顾,自己无以为报,只好献上身体,从而产生婚外恋。
其实,既然对方诚心帮你,就不图你的回报,对方对你有恩,你心里记得就行了,何必献上自己的身子?如果因此影响对方的家庭,岂非好心办坏事。
六、 报复心理
有的夫妻因为一方有外遇,又不听规劝,另一方为了报复对方,主动寻求第三者,从而产生婚外恋。其实,既知对方有外遇是错误的,自己为何去寻找第三者,岂不是知错犯错?况且,婚姻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不妨离婚算了,好和好散,做个朋友也比报复对方强。
七、 好奇心理
有的夫妻生活平平常常,觉得平淡无味,而影视男女主人公却与情人爱意缠绵,浪花迭起,过得有滋有味,潇洒自在,自己也想体验一下这种生活,于是,在这种好奇心里的驱动下,产生婚外恋。其实,平平安安就是福,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身在福中不知福。
八、 享乐心理
有的人因为受资产阶级性解放思想的影响,或者受淫秽影视书刊的影响,认为人生在世,吃喝玩乐,趁着年轻,及时行乐,因而滥交异性,从而产生婚外恋。
其实,性解放及淫秽影视书刊是害人的毒素,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予以抵制,树立正确的道德和人生观,不能错将砒霜当白糖。
九、 相悦心理
有的男女因为工作上相互帮助,支持,久而久之,双方均有好感,两情相悦,从而产生婚外恋,其实工作上的好帮手,未必能成为生活中的好夫妻,既然双方在工作上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为何不象兄妹、姐弟一样相处呢?
十、 互利心理
有的人因为工作上的制约关系,互相利用,互相勾结,合伙作案,成了一根线上的两只蚂蝉,双方谁也离不开谁,从而产生婚外恋,其实,俗话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旦东窗事发,锒铛人狱,这样的婚外恋只好到监狱去“恋”了。
决定婚外情发生的3个因素
1、第三者魅力的大小
主要是指第三者的魅力或个人的吸引力。有句俗语叫“英雄难过美人关”,一个刚强、勇猛的英雄在面对一个具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的美女时,也禁不住芳心大动。古今中外都曾经出现过为了美人而放弃江山的君王。可见“美女”的诱惑力是多么的巨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有些人外遇的对象并没有他的配偶漂亮,此种情况多为精神型外遇或第三者的人格魅力所致。外貌上的吸引力或人格上的魅力越强,其外遇发生的机率也就会越大。
2、自身的道德和价值观念
决定外遇是否发生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自身的道德观念及价值观念,特别是对配偶的责任感、义务感。有些夫妻生活缺乏爱情,但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不愿离婚。长期忍受“低质量、高稳定”的家庭生活。女人采取“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原则。有些夫妻为了孩子委曲求全,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有了外遇的机会,也不会发生婚外情。一般而言,道德及社会责任感越强的人,越不会发生外遇。即使他对某个异性怀有爱慕之情,他也会将它埋藏在自己的心底。
3、夫妻间的感情
如果夫妻双方和谐幸福,外遇是不会发生的,外遇之所以产生就因为有滋生它的土壤。如果你和你的配偶不亲密,就有空间让另一个人挤进来。有些夫妻婚前感情基础不好或是婚后不注意感情的培养,矛盾冲突不断,爱情逐渐消失,这时外遇就会发生。因此,发生外遇,夫妻双方都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