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伴侣性交是新概念。它只认一个死理:单伴侣没事,任何一种多伴侣都有风险。因此,在这里并不考虑双方的性关系是否符合道德与法律,合理合法的再婚者也被纳入“多伴侣”之中,而那些有过所谓“婚前性行为”的人,如果他一生只跟这个人发生过性交,他也会排除在“多伴侣”之外。而且,这里的“伴侣”并不限男女,当然地包括了那些与多个同性性交者在内。
那么,中国当前的“多伴侣性交”的实况究竟如何?
1、在20~64岁的全体中国人里,到2000年8月为止,在14岁以后的一生中,曾经有过任何一种多伴侣性交的人,只占13.2%~16.2%。前一个百分比是按照严标准来统计的,仅仅包括那些不但自己承认有过,而且再次或者多次确认有过的人。后一个百分比则是宽标准,包括所有那些至少承认过一次的人。
2、按照严标准来统计,在有过多伴侣性交的人里,有74%的人仅仅有过不超过3个其他性伴侣。不超过5个其他性伴侣的人则达到85.9%。因此,这些人平均起来,只有过3.49个其他性伴侣(正负差=5.35),中位数则仅为2个其他性伴侣。
这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美国1992年进行的全国成年人总人口随机抽样发现:从18岁开始,一生中曾经有过一个以上性伴侣的人,高达71%之多;而且有过5个(含)以上性伴侣的人高达41.5%。仅仅在该调查开始之前的5年里,就有38.7%的人有过一个以上性伴侣。即使在此前的12个月里,也有16.9%的人发生过多伴侣性交。也就是说,美国人的一年的性伴侣数就超过了中国人的一生。尽管如此,组织这次调查的研究人员们(以著名的劳曼教授为首的课题组)仍然认为:由于性传播必须通过每个人的“性的社会网络”,而这些网络却是散在的,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并没有普遍的“连线”,而且“桥梁人群”如卖淫者之类也不够多;美国近几年艾滋病的发病率持续在低水平,并没有像以前人们估计的那么高,佐证了研究人员的看法。
第二,对于中国女性来说,除了再婚以外,可能不可能发生多伴侣行为,是她的一种根本价值观——稳固的性观念——在起作用,其作用强度大于她所在社区的性文化的潜移默化。男性却相反。他所在的社区具有什么样的性文化,对他的作用强度远远超过了自我性观念的作用。
中国的成年女性在客观上成了阻挡艾滋病的堤坝:一生中发生多伴侣性交的女人只有5.5%~8.2%;尤其是,这个堤坝更加不为周围的风风雨雨所动。
因此,假设所有发生过多伴侣性交的男人,统统都有艾滋病,而且百分之百地传播给了他们的身为普通女性的伴侣(注意,这里只是假设,这两者绝不可能在实际生活中出现),那么,从这些女人里再次传播给其他男人的时候,按照严标准计算,艾滋病就已经只有原来的5.5%了。如果这5.5%的男人仍然是通过女人来传播,那么第三次传播给其他男人的可能性就只有第一次传播时的千分之三。
也就是说,在中国目前的“性的社会网络”里,女性不仅在生物学意义上是艾滋病毒性传播的最主要受害者,而且客观上又牺牲了自己平等的选择权,为整个社会换来了目前极低的艾滋病毒感染率。倘若中国女性中有过多伴侣性交的比例也达到总人口的平均数,那么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就会是现在的2.4倍;如果“男女都一样”(即女性达到男性多伴侣性交的比例),那么就会是3.8倍。
男人接受性服务的情况
在各种多伴侣性交中,商业化的性交易(嫖娼卖淫)一直被认为是最容易传播艾滋病的。那么,社会实况究竟如何呢?
在20~64岁的男性总人口中,承认自己在一生中曾经与卖身女性(指暗娼)发生过性交合的人占6.4%。按照年龄组来看,35岁以上的男人中,只有3.6%的人这样做过;而35岁以下的男人中却达到11.9%。其中最高的是25~29岁的人,高达12.7%之多。
如果只看城市男性的话,那么35岁以上的人里只有5.5%接受过性服务,而35岁以下的人里却有12.5%之多,也就是大约8个男人里就有一个嫖客。其中,25~29岁的人也是最多,高达16.5%,大约6个男人里就有一个。
可是,首先,作为一般女性,嫖客的妻子或者女同居者,再次传播给其他男人的可能性只有5.5%。
其次,请不要忘记:嫖客们不仅可能把艾滋病带回家来,更可能传播给性服务小姐。否则,那些刚刚走出农村的、小到未成年的、往往是在性产业里被“开处”的“小姐”,她们的艾滋病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为什么我们总是更容易把她们看作是第一传播源,而不是第一受害者?
第三,嫖客里谁更加危险?是那些“大款”。
首先,收入最高的那5%的男人接受性服务的可能性,是收入最低的那40%的人的33倍。
其次,如果按照主要职业来分类,那些形形色色的男性厂长、经理、老板们的现有嫖娼率是最高的。他们的嫖娼可能性(发生比率),是城市中的男性体力劳动工人的10倍,是各种农村男劳动者的22倍!可是,他们肯定会觉得冤枉,因为其中许多情况是为了“应酬”。那么谁被“应酬”了呢?恐怕更多的是那些可以出租权力的人。
这些男人之所以更加危险,还不仅仅在于他们“先嫖起来”,更在于他们同时最可能成为性传播的最主要的“桥梁人群”。这是因为,他们更容易倚仗金钱与权势地与更多的“二奶”、“小蜜”、“情人”发生性交,甚至可以更容易地和更多地强奸手下的各种女性。这种“性的阶级霸权”表现为:他们平均有过6.41~6.27个其他性伴侣,是工人的1.95~2.60倍,是农民的2.87~3.37倍。
此外,调查数据还表明:在那些接受过性服务的男人里,有39.2%的人是发生在调查之前3个月以内,在6个月之内的占50%,在一年之内的占71.6%,在5年之内的占88.5%。
也就是说,在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之内,中国性产业曾经出现了急剧的增长,比此前5年之内的规模扩大了4倍还多,比自从性产业重现以来的规模也扩大了2.5倍。可是,2000年的性病报告率反而下降了。除了数据不完全的因素以外,这是不是也在提醒我们:艾滋病毒性传播的可能性已经被过度夸大了?
安全套的使用情况
在我们的调查表中,对于安全套的使用排列了4种情况:1、从未使用;2、较少使用;3、经常使用;4、每次都用。总的来看,安全套的使用率在中国人里仍然非常低。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如下这样一种排列顺序:
人们在艾滋病风险越大的性交中,就越多地使用安全套。
在与不同对象性交时使用安全套的“经常性”比例表
与不同的对象性交 每次/经常用套者的比例
1、与自己的配偶或者长期同居者的性交中 14.8%
双方都是单一伴侣的人之间 14.0%
有多伴侣者与配偶 18.8%
接受过性服务的男人与配偶 23.7%
2、与长期的其他性伴侣的性交中 20.4%
与长期交往的性服务小姐或者二奶 16.7%
不是性服务小姐的人 27.2%
3、与短期的其他性伴侣的性交中 30.7%
与短期的其他性伴侣(不是性服务小姐) 23.0%
与短期交往的性服务小姐 41.1%
4、所有与性服务小姐的临时性交中 46.9%
5、在调查前3个月内与小姐的临时性交中 65.7%
在上面这个表格里,人们用自己的实践表明了他们对于艾滋病风险的认识:与配偶或者长期同居的人过性生活是最安全的,与长期的其他性伴侣则不安全一些,与短期的其他性伴侣会更不安全,而与性服务小姐的临时性交则是最不安全的。
也就是说,人们在艾滋病风险越大的性交中,就越多地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