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广东省妇联妇女研究中心主任曾小瑛在广东省性学会第16次学术会议上公布了广东省妇联对女童遭性侵的调查结果,调查显示,不满14岁女童遭性侵案件不在少数,且多数为熟人作案。
广东省妇联调查了2008年到2011年女童遭受性侵的案例,结果发现,三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未满18岁女性被害人案件2267件,其中涉及性侵的案件高达1708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5.3%。
14岁以下女童遭性侵多
调查发现,2506名女性被害人中,14岁周岁以上的1271人,占总人数的50.7%,14周岁以下的1235人,占总人数的49.3%。其中,不满14周岁的幼女多数为在校学生。
女童受侵害的对象也存在地域上的特点。在欠发达地区,以化州市为例,94%的受害女童是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如深圳宝安区,88%的受害女童是外来流动人口,这一点在报纸上人们也常常能够见到相关报道。
侵害女童犯罪人多为熟人
在调查中,专家发现,侵犯女童的犯罪人多数与受害者是熟人关系,这个比例占到65.7%,而且作案地点多数集中在被害人住所附近,这些犯罪者多数文化程度低,年龄不是超过50岁就是低于20岁。
让人痛心的是,犯罪人往往以同一手段作案,多数是使用小恩小惠或进行轻微胁迫便成功犯案,且重复多次都没有被发现。曾小瑛在调查中接触到一个案例,犯罪人是女童的叔叔,两人同住在一个家里,孩子被侵害一年多都没有被家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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