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一件真人真事。
郑钧是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网虫。平常喜欢泡在本地的一家论坛灌水,聊天,见过几次网友,也见过女网友。
这天他常逛的论坛来了一个叫“网络妖精”的女网友,她一来就发了好几篇贴子,每篇都是缠绵悱恻的情感散文。郑钧看了“网络妖精”的答名档,上面写着:“我是一只妖精,你千万不要爱上我,否则我会谋杀你。”
郑钧觉得这个女网友挺有意思,就开玩笑说:“妖精都长得很美,你发几张相片上来,看你够不够美。”网络妖精挺听话的,立刻上传了一张相片,这张相片是一张背影照,从轮廓上看,相片里的女孩很年轻,身材也很好。
郑钧动心了,他加了“网络妖精”的QQ,约她私下见面,“网络妖精”同意了。为了好相认,“网络妖精”又传了几张她的正面照,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郑钧也传了自己的相片,两人约好第二天中午在市中心花园见面。
第二天郑钧到了市中心花园的花坛边,他手捧一束玫瑰花,可约定时间到了,“网络妖精”并没有出现。郑钧又等了半个小时,她还是没来,郑钧打“网络妖精”的电话也没人接。
大热天的,郑钧为了仪表,还特意穿了西装打了领带,大太阳底下手里捧着一束花,热得是满头大汗。郑钧觉得自己被耍了,回家的路上,他还不死心,几次掏出手机查看,“网络妖精”的QQ头像一直都是灰色的。
半夜“网络妖精”突然打来电话,不过手机铃声只响了一声就挂断了。郑钧回拨过去,电话里播放的竟然是殡仪馆的哀乐,他挂断电话,再拨一遍,还是哀乐,那哀伤的音乐在耳边回响,又是半夜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嘀嘀,手机短信声,是“网络妖精”发来短信:“我在网上,和我聊聊,好吗?”
郑钧打开QQ,弹出一个视频来,他点开视频,看到屏幕上有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仔细辨认是一个人的背影,那个人突然转过身,这是一张多么恐怖的脸,面孔惨白,没有鼻子和嘴巴,眼睛的地方是两条细细的黑线,还在不断地淌着血水。
郑钧吓得差点把鼠标给扔了,电脑音箱里传来“格格”的笑声,那声音听上去毛骨悚然的。郑钧手忙脚乱地想关掉电脑,QQ弹出消息框,是“网络妖精”发来的:“是不是很刺激,这个人是我做的鬼脸娃娃,哀乐是我从网上下载的彩铃。”
没想到“网络妖精”居然有这爱好。电话响了,“对不起啦,”电话那头的声音又软又绵,“我都快到约会地点了,突然接到紧急电话,所以不能赴约,真不好意思,我又不敢和你说,怕你误会我,你不会怪我吧。”电话里“网络妖精”可怜兮兮地说。
郑钧本来憋了一肚子火的,听到这么温柔的声音,也只好苦笑说:“不会,不会。”
网络妖精约郑钧去她家吃饭,美女约自己去香闺,还请吃饭,这不能不让郑钧有浮想联翩,他爽快地答应了,两人约好今天中午在老地方见。
中午,郑钧到了中心花园,他这次学乖了,穿了休闲装,还戴了一顶棒球帽。他正东张西望,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郑钧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一个红色露脐装,低腰牛仔裤的女孩。
郑钧莫名奇妙地看着那女孩,女孩噘起嘴,“才通过电话,就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网络妖精啊。”不是吧,这和相片上分明是两个人啊。女孩仿佛看出了郑钧的心思,她做了一个夸张的鬼脸:“我是网络妖精,妖精会72变,今天我就长这样了。”
郑钧哭笑不得,这个姑娘又想耍什么花招。面前的女孩和相片上的女孩子是不同类型的,这个女孩妖娆迷人,不过管他呢,都是美女,和女网友约会要捂紧胸口,不知从哪就窜出一只“恐龙”来,能遇到这种姿色的美女,简直就是拣到宝了。
“网络妖精”告诉郑钧,自己叫妮可。妮可和郑钧坐上一辆三轮车,来到一栋民宅,她带着郑钧上了六楼。一进屋,郑钧就四下打量,房间不大,但布置得还算温馨。
妮可打开音响,她走过来,挽起郑钧的手,两人和着音乐跳起舞来,跳着跳着就到了床边,妮可点燃一支烟,她把烟圈轻轻吐在郑钧脸上,郑钧就觉得头晕脑胀,后来发生什么事就都不记得了。
郑钧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警察局的长凳上,发生什么事情了吗,他翻身坐了起来。警察告诉郑钧,他们接到报案,有人要跳楼,就赶了过去,发现郑钧躺在楼顶的天台上,天台周围没有护栏,万一摔下去,不死也会残废。
郑钧吓出一身冷汗,他回忆刚才的事,除了有印象有一个红衣女孩外,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警察让他回家休息两天,慢慢回忆。
两天后,郑钧的脑袋才慢慢清醒,他立刻找妮可,可妮可的手机是空号,网上的QQ头像一直是灰色的,警察说他们找到了那栋民房,可是根本没有郑钧叙述的女孩。妮可就这么凭白无故地就消失了。
郑钧和我们说起这事,我们都不相信,说他是鬼附身了,郑钧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但他不相信什么鬼怪说,发誓要把那个女孩找出来,结果一个月后还真给他找出来了。
那时我们市在举办歌唱选秀大赛,郑钧的表弟是其中一个歌星的歌迷,带回家很多选手的相片,相片里有一张是妮可的。郑钧立刻带着警察来到演播大厅。妮可正在录节目,她衣服上别的号码是15号,名字叫唐娜。
唐娜一看到郑钧,脸色一变,转身想走,郑钧一把抓住她:“你为什么要害我!”唐娜连连摆手:“害你的人不是我,是妮可。”
“你不就是妮可吗?”“不,不,我不是妮可。是一个叫妮可的女人叫我和你约会,然后把你抬到天台去,我参加选秀需要钱,就鬼迷心窍地答应了。”唐娜说道。
郑钧是越听越糊涂了。
过了几天,公安局打来电话,告诉郑钧案子破了,他们找到了真正的犯人。
郑钧来到看守所,看到一个坐着轮椅的年轻女孩,她目光呆滞,手里紧紧拿着一张相片,这张相片正是她传给郑钧的那张背影照。
警察告诉郑钧,这个女孩叫妮可。一年前,妮可还是一个健康的女孩,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人爱得死去活来,可是见面后,那个男人嫌妮可长得丑,要求分手,妮可深受刺激,借酒浇愁,失足从天台掉下去,从此双腿残废了。
从此妮可就痛恨那些始乱终弃的男网友,不久前她在网上看到郑钧写的贴子,贴子的名字就叫我和“女恐龙”的约会记,嘲笑和自己约会的几个女网友长得丑,这刺激了妮可,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往事,她决定报复郑钧。
妮可花钱雇了一个女孩和郑钧约会,她让女孩把郑钧用药迷倒,然后抬到顶楼的天台,晚上妮可从侧门上去,把郑钧推下去。那个女孩听了计划,感到害怕就退出了,妮可又找到唐娜,唐娜缺钱就答应了,但她完成任务后,出于良心谴责,还是报了案。
“好好的一个姑娘,就这么给网恋给毁了。”办案的警察一脸感慨。
郑钧回到家,打开自己写的那个贴子,在贴子的末尾,他看到了最后的回复,“你们这些玩弄女人的男人,不会有好下场。”署名是“网络妖精”。
郑钧看着回复,背脊一阵阵发凉。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在网上乱发贴子了,也不敢轻易约会女网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