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童馨儿
我三十岁。一个游离于婚姻之外的女人。有一点还足以让男人多瞟一眼的姿色。
当然,也许更吸引他们的,是我的身份——一个有过一场短暂婚史的暂时单身的女人。
有一份还算稳定的薪水,又还有一点想要维持的骄傲。
据说,我这样的女人,男人们比较喜欢作为婚外情的首选对象来发展。
因为,第一,我经历过婚姻,至少对婚姻不那么稀罕,说不定根本就不想再要一场婚姻,这一点就先让他们放下心上大石。
第二,我不用依附男人,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经济上,他们和我厮混完毕可以潇洒地拍拍屁股就走人,不怕我纠缠着不放,也不怕我寻死觅活。
第三,因为有点小骄傲,我必然会把这种见不得光的私情遮得更为严实,不会索要金钱,更不会索要时间。
对于这种现状,我也努力地挣扎过。我甚至幻想过没有男人的生活。无非是穿衣吃饭,男人的用处其实可以忽略不计。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其实仍然是天真的。我想要过没有男人的生活,其实是因为我害怕受到男人的伤害。我以为曾经遇到的伤害可以把一颗心浇灌得类似铜墙铁壁,到头来却发现,它在感情面前永远无法做个骄傲的胜利者。于是,我就在这条情路上,绵绵不绝地,跌跌撞撞地走着。被伤害着。但仍然期待着。
我准备了一场约会。对方是新腾公司的一位副总。
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他对我有好感。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基本上是不庸置疑的。
几次工作餐下来,他开始单独约会我。
他人长得还行,我看男人的基本条件很简单,第一干净,第二样貌不猥琐。这位周总,还是符合这两点条件的。再说了,我寂寞。一个单身女人,哪怕是那种看上去眼里只有工作的女强人,内心里也仍然是寂寞的。
成年男女,吃完饭该干点什么呢。大家都心知肚明。可我不太情愿。不是我矫情,也不是我身体没有需要,而是,非常简单地,我不太情愿这么快。如果是在酒吧,大家喝一点酒,趁着微薰上了床,天未明时各走各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男人,他是我的工作伙伴,我得慎重。
他每次都送我到我家楼下。他提了几次,上我家去坐坐。我没有答应。
我不喜欢男人去我家。
这样拉据了几次,他有点不耐烦了。这点不耐烦被我察觉了,我心里就决定尽快和他把床上了。内心深处我惧怕孤单,如果能用身体暂时挽留一个男人,也未尝不可。
于是,就在昨天夜里,我们情意绵绵地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甚至喝了一点葡萄酒。酒意让我变得胆大了,我踢开鞋子,用脚,沿着他的小腿一路向上。
他几乎是急不可耐地买了单,在电梯里就恶狠狠地吻住了我。这个男人,我拿不准我是不是喜欢他,但无疑的,我需要他。
我们穿过洒店大堂的时候,一个女人迎面走了过来,猝不及防地,就甩了我两耳光!
我被打懵了。女人已经攥住了我的头发,我顿时尖叫起来。那个场景,我现在想起来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羞耻。我被她扯倒在地,她在我身上不断地拍打着。
我听到她在骂我,“我打死你,打死你这个狐狸精……”
一瞥眼间,我看到了周副总吓得煞白的面孔。我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原来他并非他自己所说的单身。瞬间里,浊气上涌。日。老娘羊肉都还没吃到嘴里呢,这就惹上一身骚味来了?!我拼尽全力踢翻身上的女人,等她扑腾起来,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也狠狠地搧了她两耳光。她嚎叫起来。头发蓬乱。
真正搞笑。我们俩,不,我们仨衣香鬓影,一分钟前脸上兀自带着努力堆砌出来的优雅,此刻却在上演着街坊小巷里最粗俗的一幕!
周副总攥住了女人的手,“走!走!我们回家再说!”女人在他手里挣扎着,叫骂着。然后他们俩一同消失在旋转玻璃门后。
我呆呆地站了两分钟。藉着大厅的落地玻璃,我看到自己的头发乱得不成样子。于是,我从包里拿出梳子里,仔细地把它们梳整齐了。梳着梳着,眼泪哗地流了下来。
这是我一生之中最难忘的一个夜。
我还以为我会和一个男人,共同躺在一张双人床上,拥抱亲吻,尽可能地把爱持续做着,直到晨曦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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