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化名)与程某是一对患难夫妻,十几年前,两人从老家来广东打拼,从一无所有到现在结婚生子、有房有车。和所有婚外情老套的故事情节一样,从2012年开始,丈夫程某背着老婆有了一个小情人,且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房与小三就与巧巧婚外同居。
2012年6月,为讨小情人开心,程某购买了一套价值83万元的住房,并于2013年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将该套房屋赠与小三,房屋产权也登记在小三的名下。这几年,贪婪的小三又以办公司需要注册资金为由,向程某先后索取了305万元。
今年2月,李小姐在得知丈夫有情人的行为后,通过一段时间慎密的调查取证,除了发现丈夫出轨证据外,还惊讶的发现出轨丈夫为小三买房及给钱的事情,待到取到丈夫这些“婚姻过错”及“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足够证据后,李小姐将其丈夫诉至一审法院,开始了向小三追讨“房子”“车子”等共计约305万的财产。
法律自由公道。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丈夫)程某,在婚姻持续期间,未经得妻子李小姐的同意,将夫妻共有巨额财产赠与第三者(婚外情情人)巧巧,侵害了李小姐的合法财产权益,其赠与行为无效。
小三巧巧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这些房子、车子和钱不是自己索取的,是程某主动赠与,不愿意“吐”出情人的财务。
“我和他在一起是有感情的,也浪费了我将近三年的青春,他也得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小三巧巧似乎觉得这些财物理应就是自己的,有些委屈。
然而,法律的天平不会就此偏向这个小三,在她上诉后没多久,二审法院认为,赠与行为是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办理过户登记,故应当认定为有效,但这种赠与行为是在被上诉人(原配)李小姐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害了李小姐的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故,第三者巧巧向程某索取的305万元则应予返还。
同样,来自该市检察院的抗诉则认为,程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冯巧巧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第三者巧巧取得诉争房屋和车辆是基于与程某之间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其取得财产主观上并非善意,且不是有偿取得,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条件,第三者巧巧应该返还原配李小姐房子、车子等财物共计305万元。
最后,法院最终判定,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巧巧应返还当时购买车辆和房屋市场价95万元及索取的资金305万元。
事已至此,法律总算还了原配李小姐一个公道,而年轻貌美的第三者巧巧,傍上了大款程某,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花空心思让情人程某为其购买了房屋,还获得了305万元的巨额存款。不料,被大婆发现并告上法庭之后,第三者巧巧只得乖乖退还所这些财产,现如今,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前不久,她只好灰溜溜的滚回了老家。
在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应认定为无效。很显然,本案中,丈夫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规定,因此,当原配手握证据将其起诉到法院时,他的这种赠与行为自然是一种侵害原配的无效行为,返还财物也就理所当然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很多出轨男人为了得到婚外小情人的心,都会毫不吝啬的给情人大笔的财富,如买房、买车,贵重珠宝、奢侈品、给情人投资实业,等等,表面上看,这些钱都是来自于出轨男人所挣的钱,因此,出轨男人出手时也会觉得“这是我自己挣的钱,我给她(第三者)花没问题”,除此之外,他们还会有一种弥补小三的心理,认为小三不要名分的跟着自己也不容易,尤其是那些为自己生了小孩的小三,出轨男人就更加会想到用钱来弥补。正是如此种种,出轨男人在为小三大把花钱后,不但没有愧疚于妻子的心,反而认为这是他一个男人该做的。
出轨男人的这种行为,除了有背叛给妻子带来心灵上、精神上的伤害之外,更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所有权上侵害了她们,可以说对妻子们是一种三层伤害。遗憾的是,现实中,很多遭受出轨男人伤害、侵权的妻子们是一个马大哈、糊涂虫,她们要么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干什么、挣了多少钱;要么就会觉得反正这些钱也确实是他所挣的,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吧;要么就纯粹是一种“花钱消灾”的心理,认为小三要钱就不会咬人,等等,恰恰是妻子们的愚昧、无知、懦弱,助长了出轨男人和小三的嚣张气焰,到头来,这些妻子是“赔了丈夫又亏空”,严重者会落到被出轨丈夫和小三联手真的“净身”赶出家门!
不过,妻子们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更多的还是她们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维权,很多情况是,明明知道老公为小三花了很多钱,甚至连买房的具体位置都知道了,就是不知道如何去取证。
这种取证并不难,只要妻子稍微动点脑子,就能轻而易举的拿到这些证据,首先,妻子得在平时要有一颗警觉的心细,至少要很清楚丈夫婚后干的是什么买卖,如和他人合股,得清楚合伙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得知晓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至少得大致了解到每年的收入,等等;其次,一旦在某一段时间内发觉丈夫的经济支出情况很明显的不对劲,就一定要暗中“搜集”证据,如他的信用卡消费情况,银行卡流水情况,以及有没有消费凭条等等;第三,一旦确认他有给小三买房、买车,或投资实业,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暗中取证,可去相关银行、工商、房产、地产、物业、车行等相关地方打听、套取信息,只要属实就可以将这些证据合法化了;第四,取到这些证据后,如有可能,还得巧妙的让老公承认,形成他的“口供”录音或书面证据。
在取这些出轨男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过程中,可暂时不去他和第三者的婚外情事情,事实上,只要“财产”证据取扎实了,他和小三的烂事也就足以佐证了,把这些证据递交到法庭,他们自会交代两人的关系,“非法同居”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两项证据相结合,原配追讨出轨丈夫为小三所有的花费也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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