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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爱他情愿做他的地下情人,他的一个回答却让我心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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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爱他情愿做他的地下情人,他的一个回答却让我心如死灰

文/童馨儿

【情感故事。】

我开着一间咖啡店。

唐珑烟是个美女。瘦且白,眼睛奇大,腿长,丰满的胸。据说未婚夫周宾不仅有钱,而且帅气儒雅,唐珑烟很爱他。

大约因为太爱,她显得有点焦虑和抑郁。她随身带着抗抑郁的药,动不动就大把大把地塞到嘴里去。

她和周宾的故事有点老套,从小青梅竹马,他考上大学,她辍学打工供他读书生活,然后今时今日,他不负她所望,终于成就一番事业。

周宾迟迟不给她婚姻,哪怕每天说一百次我爱你,也平复不了她的不安。

唐珑烟来的时候永远是阴雨天,天晴的时候她总在忙碌着洗床单擦地板,一百六十平的复式楼被她打理得清洁锃亮。只有阴雨天,她变得无事可做。

两个女人,说得最多的当然就是男人。偶尔我也会提起我的男人。一个用金钱买断了我的青春的略嫌肥胖和苍老的男人。不过,就在前些日子,我跟男人提出了分手。他恼羞成怒,把我打了一顿,最后却又给了我一大笔钱。

唐珑烟觉得不可思议,她说,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和自己不爱的男人上床?

我有些怜悯她。我说,总好过你大把大把地吃药吧。

她轻轻一笑,我病了。

是的。爱是一种病,诚如她所说,她已经病了十几年,膏肓之端。

我不在店里的时候就在家里。我有一套还不错的房子,装修得很有诗意。诗意这个词是我最近认识的男人说的。

这是一个爱穿白衬衣的男人。从他第一次走进我的咖啡店,我就留意上他了。我读中学的时候交过一个小男友,他也特别爱穿白衬衣。也许这就是我如今怎么会跟这个男人上了床的缘故吧。

认识他以后,我就很少去店里了。我想我爱上他了。

我很想问一下和他住在一起的女人。想想还是忍住了。

再在店里见到唐珑烟,她几乎是惊喜交集地扑到我面前来。这一天,她的话特别多。一直说个不停。直到后来我说,走吧,去我家。

她赤着脚,在我的屋子里走来走去。她说,你看,你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家比我家更漂亮,他没有理由爱上别的女人。我说,算了吧,干脆分手算了。

她神经质地摇头,有点歇斯底里,不,没有他我宁可死。我爱他。你懂不懂。

我怜悯地看着她。若被这样的女人紧密爱着,我可能也受不了。

她警告我,千万别爱上男人,不然,你就死定了。

晚上,我问男人,你爱我吗?

他用绵长的吻回答我。

半夜里,他的手机响起来,他接起来,简短地说,应酬呢。挂了电话。电话又响,他皱了皱了眉头。然后他起身穿衣服,我抱住他,他无奈地看着我,她总是这样,我如果不按照她说的办,她就会死给我看。她真的会死。

他第一次提到她。

我问,你爱她吗?

他说,我怕。

我想给唐珑烟介绍一个医生。唐珑烟拒绝了。她说,她虽然是病人,但周宾就是良方。她不需要医生。

我试图带她认识一些别的朋友,又或者参加一些聚会什么的。她统统不感兴趣。她只是没完没了地,对我说他的男人。男人很少归家,不太理她。男人喜欢穿着袜子上床。男人已经一个月没有碰她。男人从来不会对她大声说话。不不不,男人现在很少跟她说话。

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为什么?

我回答不了。

她把手腕递过来给我看,上面有重重疤痕,她诡秘地笑起来,只要我活着一天,他就离不开我。他是个善良的人。

她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往外走,药瓶子掉了出来,咕噜噜地滚到墙角去。

晚上我和男人又讨论起爱情来。

他关掉了手机。我们开着灯缠绵。我说,我爱你。

我想起唐珑烟。

我也病了。

第二天,唐珑烟最后一次到我店里,她打扮得很漂亮。她说她约了周宾吃晚饭。今天是她二十八岁的生日,她要认真地问问他,什么时候结婚。她要跟他结婚。她不能再等下去了。

我把她的药瓶子还给她。她没拿稳,药瓶子掉到地上。她拣了起来,我递纸巾给她。她擦着药瓶子,突然说,要是有一种可以抹杀记忆的纸,那就好了。轻轻一抹,就把那些都忘了。

我说,你就那么爱他?他也就一个男人罢了。

她想一想说,也许我更爱我为他付出的时光。你知道吗?除了他,我的眼里没有过别的男人。整整十二年。因为他,我甚至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你看,我付出了这么多,我怎么能不爱他?

我们在店门口说再见。我说,我也约了我的男人吃饭。

男人来的时候,我已经做好饭菜。担心他的电话中途会响起来,于是,趁他上洗手间,我把他的电话设成了静音。

唐珑烟死了。据说吞服了大量安眠药。

警察到店里了解情况。服务员们都说,哦,那个女人,神经兮兮地。自杀一点也不奇怪。

我说,是周宾害了她。一个女人太爱一个男人,不是一件好事。

警察中有一个是女警,她听了我的话,停下手中的笔,赞同地点点头。

我说,确定她是自杀吗?

警察说,她不止一次闹着自杀,这一次终于成功。可怜了那男人,一直被折磨得快成神经病了。出事那晚他不在家,所以颇为歉疚,看样子,不知多长时间才恢复过来。

晚上我梦到了唐珑烟,她忧伤地看着我,一反常态地什么也不说。我惊醒过来,全身汗。

我给男人打电话,没人接。我打了很久,仍然没人接。

再次见到周宾,是在人流拥挤的巴黎春天购物中心。

他手里挽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我迎面走上去,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他的脸色有点发白。但很礼貌地为我们介绍,我朋友。这位是宁小姐。

我打听了一下,宁小姐是周宾公司老板的女儿。宁小姐对他一直很有好感。这次周宾的女友出了事,是她一直陪在他身边。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对。

我觉得晕眩。唐珑烟这样死去,分明成全了他崭新的爱情。

我觉得恐慌,拿了电话再次拨打男人的电话,一直打一直打。他终于接起来,礼貌得有点生分,你好,有什么事?

我说,我想你了。我很想你。我要见你。我一定要见你。求求你,来看看我。不然,我也会死掉。

一直到凌晨,门锁轻轻咔嗒一声,我跳起来,扑到男人怀里。他有点疲倦的样子,试图要推开我。

我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好吗?

他怔了一下,缓慢而坚决地推开了我。他说,不。

一夜之间,这城市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我转让了咖啡店,卖掉了房子。

离开之前,听说周宾被拘。

有人举报唐珑烟药瓶子里的抑郁药物被人偷换成了安眠药,而周宾那一天和唐珑烟约好一块吃饭,却故意爽约,电话也不接,故意引起唐珑烟情绪波动,激愤之下吞服大量被偷换了的安眠药。

他自然便是最有嫌疑的那个人。更何况此时,他与老板千金宁小姐谈上恋爱,更让人怀疑。

有警察给我打电话,周宾说,唐珑烟出事的那一夜,他与我在一起,他根本没机会偷换唐珑烟的药。我可以为他作证。

我轻轻失声惊呼,他说谎。我怎么可能和他在一起。

我挂了电话。

即便最后不了了之,他也终要裹一身一辈子怎么擦也擦不净的灰。什么前程什么爱情,哪里又肯来眷顾一个背着杀人嫌疑的男人。

我独自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每天在街上晃荡,什么也不做。有一天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衣的修长背影,我跑上去攥住他的衣袖,叫,周宾!那人回过头来,陌生的面孔上一脸不耐,神经病!

我站在人流中傻笑起来。

你看唐珑烟,我和你一样病得不轻。我也爱他,那个名叫周宾的男人。所以我才偷偷地,换掉了你药瓶里的抑郁药。你因此失去了爱情和生命。而我并没有得到爱情,从此还要失去一生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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