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然后领取离婚证,在领到离婚证后才算正式离婚,如果离婚证丢失的,需要进行补办。那么,补办离婚证怎么补办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办离婚证怎么补办
离婚证补办的方法: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二、一个人可以补办离婚证
一个人可以补办离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发放离婚证。
三、补办离婚证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内地居民补办离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不要求两人都到场。
具体规定如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内地居民补办婚姻证需要提供证件的规定:按照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之一是:需要提供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身份证件。本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