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来说,离婚登记一般需要在当地的一个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对于婚姻登记这种行为来说,婚姻登记是需要根据相应的一个流程去办理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最好是签订相应的一个离婚协议书。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二、离婚证补领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