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刘枫林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在事业单位上班,是位副科长,父亲是政府实权部门的局长,母亲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可以说家庭条件极好,闺蜜说我捡了个金元宝,钓了个高富帅,羡慕至极。
与他相处了半年,并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良嗜好,而我也得到了他父母的认可,出钱给我们买了房,置办了所有新婚应有的东西,我以为这是我幸福生活的开始,却不料这是个噩梦的开始。
新婚夜,他喝多了。接连半月他都没碰我,甚至我一贴近他,他就直躲。后来在我的逼问之下,他才告诉我,他不喜欢女人,他喜欢的人是男人。我懵了,难道在不知不觉中我成了传说中的同人妻?
我在他父母面前大哭大闹,他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原来我与他的婚姻是他与他父母妥协的结果,他们的面子不允许儿子是个同性恋,他们跟他说,他可以不爱女人,但必须有个光明正大的婚姻。于是,我踩了狗屎运,成了他们的目标。他们用我们的婚姻换取政治上的前途。而我却恰巧成了那个牺牲品。
在他父母的反复劝导下我不得不吞下这颗苦果,他们家要面子,而我也不想沦为姐妹的笑料,最后达成协议:两年后我和刘枫林协议离婚,其间我要为刘家生一个孩子(其实就是假怀孕抱养一个孩子),然后刘家给我一百万,从此两清。
两年很快过去了,抱来的小刘晴也一岁了,我们的协议也该生效了,我却割舍不了对刘晴感情,他妈更是对孙女宠得和宝似的,于是他妈给我两个选择:孩子和钱只能二选一,甚至可以多给我五十万,我又该如何决择?是用这150万买断我两年青春,还是用两年的煎熬换回一个和我没有任何血缘的女儿和一纸离婚书。谁又能理解我的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