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如果分手了应该是好聚好散。可是近日有一名男子竟然胁迫前女友发生性关系,事件曝光后辩称只是放录音给女方听法,针对这起事件,现在法院判了男子强奸罪。这名女子为何会被胁迫发生关系的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根据了解,原来男子在和前女友恋爱期间,拍了一些两人的亲密照片。在分手后,这名男子就用照片以及视频来要挟前女友发生关系,表示同意后就会将这些照片删除。然而这名女子被迫多次发生关系后,还没有见男子删除照片,得知被骗后就即报警。
这起事件发生在广西百色,随后,陆某被捉拿归案后当庭认罪。但是,陆某辩称其与兰某系前男女朋友关系,在分手后双方有多次约会,曾用双方发生关系时的录音给女方听,并要求女方与其发生关系,如女方不同意就把录音给他人听,在与女方发生关系时,其并没有使用暴力,发生关系都是取决于女方的意愿,女方有回应,其才与女方发生关系。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同时,陆某并没有女方进行暴力手段,而法院认为陆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陆某坦白供述了,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陆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