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夫妻在感情关系破裂之后,就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之后也会签发离婚证。离婚证有时候可能会丢掉,就需要去民政局进行补领离婚证。那么,补办离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补办离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
离婚证补办时,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离婚证怎么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三、补办离婚证一个人行吗
可以,哪一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就由哪一方申请补领即可: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