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刘兰香 整理:寒情漠漠
我和刘伟结婚二十四年,儿子刘柳今年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并且顺利地找到工作了。
当儿子领到第一个月薪水的时候,我跟老公提出了离婚,我觉得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我是打算好离好散的,说实话,这么多年了,我们一直是维系着这样一个婚姻状态,但感情早就不在了。
我跟刘伟说,我们也没有什么财产,挣得钱供儿子上了学也刚刚够,现在孩子能自立了,我们就各自生活吧。
我没想到的是,刘伟竟然对我说:离婚可以,但你得给我五万块青春损失费。
我听了这话简直气笑了:我今年四十六岁了,我的青春都献给你了,你向我讨要青春损失费?
从儿子三岁的时候,刘伟就开始在外面喝酒胡搞,他和别人的老婆上床被人家老公捉奸,穿着内裤跑回来,人家在门口堵了三天,他不敢出门,我出门给人家道歉把人家劝走了。
出了这样的丑事,没脸住了以前的楼里了,换了地方租房住。在新地方住了不到三年,又和房东的媳妇有问题了,被人打断了腿,再一次搬家。
虽然后来没出现过这种事情,但我知道他是经常去那些洗浴中心什么的不良场所的,我对他已经心灰意冷,只要不被派出所抓,只要能把工资交给我养儿子,我就什么都不在乎了。我的婚姻就是用我的生活,尊严,快乐换儿子的生活费。因为刘伟有个不错的工作,他唯一的好处是每个月能把基本工资交给我,能让我顺利地养大儿子。虽然,儿子也是他的,但我不敢保证我和他离婚后,他可以痛快得给我儿子的抚养费。
现在,儿子上完大学了,毕业了,我再也不需要他做什么,我必须离婚。
刘伟说:我所有做的一切都是因你而起,如果不是你当年和别人有私情,我怎么会这样对待家庭,对待婚姻?你让我失去了对爱情对婚姻的信任,你当然要陪我青春损失费。
刘伟说的事是我人生的一个污点,其实也就是这样的一个污点,我才允许他在这二十年了恣意妄为。我在和刘伟恋爱前有过一个男朋友,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父母坚决反对,后来男朋友跟我提出了分手,去外地打工了。
我黯然神伤的和刘伟结婚了,刘伟是我爸妈的朋友给介绍的,我爸妈很满意,因为刘伟有个很好的工作,我对爱情没有什么向往了,既然爸妈愿意我也就顺从了他们的意见。
但我在我结婚的第三年,我以前的那个男朋友回来了,他跟着南方的一个老板做玉石的生意,那时玉石生意刚刚起步,他沾了老板的光,算是一夜暴富了吧。
他来找我,说自己走就是想出人头地,就是想挣了钱回来娶我,但是前途渺茫,又怕误了我的青春,现在他有钱了,回来找我了,没想到我竟然那么快就结婚了。
我和他见过几次面,他让我离婚跟他走。但是我舍不得孩子,也觉得对不起刘伟。
前男友失望的走了,走之前他和我最后见了一面,分别时,他紧紧地抱了抱我,他说,他会把他父母接走的,这座城市以后不会再回来了。
我真的很伤心,远远的看着他走后,我还站在街边独自流泪。
我没想到,那个拥抱被刘伟看到了,还有我的泪水。
虽然我给刘伟解释了整件事,虽然我和前男友再见面也真的没有做出过伤害家庭的事情,虽然刘伟表示接受一切,但后来,他变了,他把他的改变归咎于我。
我对刘伟说,如果那时我是错了,我二十多年的伤痛和屈辱已经偿还了我的错了,现在,你同意或者不同意,我都会离开你。我没有钱赔偿你的青春,我已经把我的青春赔偿给了你。
我在儿子公司附近租了房子,我打算把离婚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