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韩文英 (化名) 整理:寒情漠漠
认识李志我认为是我人生的幸事。
我有过一次不幸的婚姻,在我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的那十年里,那些黑暗的日子对我来说,犹如梦魇。
前夫是个酒鬼加赌鬼,家被他败光了,房子都让他偷着卖了。
我其实和前夫一直是事实婚姻,没有登记,在乡下,我们这样的情况挺多的。后来,他家给我们在县城里买了房子。写的是我们的名字,他家这样做是怕我不和他过了。因为他这样烂泥扶不上墙的人,没有女人跟他的。
我那个整天醉醺醺的老公,赌钱输的太多了,实在没有钱还债了,他竟然想了个非常高明的方法,背着我把房子卖了。
我不知道是有人出主意还是他其实就是高智商。
他背着我偷了我家的户口本和我的身份证,找了他们一个朋友的妹妹,去办了个结婚证。用的是我的名字。
但照片是那个人的妹妹。身份证的照片经常和本人不像,那个女孩跟我倒是有几分相像。所以婚姻登记的人根本没看出来那不是我本人。结婚证的照片上就是我的名字,他和那个女孩的照片。
他又拿着结婚证房证带着那个女孩去卖了房子。买房是要夫妻双方都在的,结婚证上本来就是他们两个的照片,卖房子的时候人家当然就认定了他们是夫妻了。
而我这个时候还在我的水果摊上忙着捡苹果呢。等我回去的时候,买房的房主上了门,说一个月内必须腾出房子来。
我再打官司也没法还上人家的房款了,我能做的只是把老公告了,告他诈骗。
可是有什么用呢?
最后,我只能让那个女孩又跟他用我的身份证办了一次离婚,恢复了我的单身。
我离开了他,也离开了这个县城。去了临县里找了一个超市服务员的工作。虽然也很累,挣钱不多,但日子过的安稳,不担心有个醉醺醺的男人惹事,也不担心谁会来要账。
超市里一个搞清洁的大姐给我介绍了个男人,就是李志,他比我大将近十岁,人忠厚老实,也不是本地人,但是有一套五十平米的小房子。
我这次真的不敢轻易相信人了,有过一次悲惨的经历,我真的是有些怕了。
我和李志交往了两年才结婚,他也有过一次婚姻,没有孩子,老婆病逝后就一直单身。
我和他交往的两年,他没跟我大声说过话,很体贴,对我很关心。所以我最终放心的嫁给了他。
李志租了一个小摊位给人修鞋修拉锁,收入不高,但是我们能保证温饱。我都快四十了,也不想再要孩子了,两个人就这样能过日子就行了。
李志真的对我很好,他摊子上挣的钱都给我,然后有个节日纪念日的还给我买礼物,有时是个金项链,有时是个金戒指。他说是他以前的积蓄。
一个修鞋修拉锁的老男人对自己还有这样的浪漫,我觉得也是补足我前半生受的苦吧。
如果不是警察找上门,我竟然不知道我的丈夫是个抢劫犯。
我怎么也不相信,我们这片有半年了,总听说有抢劫的,在很深的胡同,都是抢劫的女人,而且女人都会被打伤。
警察把李志抓走了,他矢口否认,说自己有每天晚上散步的习惯,绝对没有伤人抢劫。
我为他作证,确实每天晚上他都会散步跑步,他说晚上街上没什么人,没什么车,跑起来顺畅,我们这片的人都知道他乐于助人,老实厚道,怎么可能会做出抢劫伤人这么暴力的事情呢。
但接下来,警察到了李志的修鞋简易小门面里翻出了好几个金项链,金戒指,还有女人的包包,还有不少现金。
李志沉默了,而我也惊呆了。
可是更让我惊讶的是,警察查出了李志不为人知的秘密,李志身份证上叫李奇志。这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一直对我温柔体贴的男人竟然是个杀人犯。他在和前妻吵架的时候错手杀死了他的前妻。
说是错手,但实际上,他性格里隐藏着暴虐的一面,平时人们不易发觉。就像他每次抢劫的时候,都会用铁棍把人打伤。
李志因为错杀了前妻做了十五年牢,出狱后隐姓埋名来到了这里。
李志被判了十年,我去监狱看了他,他说:我只觉得你是好女人,你苦你善良,对别人我没有悲悯之心,尤其是有钱的人,我觉得他们都不干净。
我说,如果我和你离婚,你会恨我吗?
李志沉默了半天,摇摇头:你走吧,过点儿人过的日子吧。
我哭了很久,但我还是离开了,我只是个普通的女人,只想过点安静的平常的日子。有钱没钱都无所谓,我只想生活里没有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