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购物会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买到过期的商品要懂得维权,但是最近有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的消息却引起了争议,所以,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不久前的一天,小李到超市购物,走到酸奶销售专柜前,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小李看了一眼收据小票,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小李为此向超市索赔1000元,但遭到了超市的拒绝。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小李认为,销售过期酸奶,就是超市的责任,他决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是,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对于超市到底该不该赔偿?其实,商品临界时间点以小票上显示的详细时间为准,因此,即便相差一秒钟,超市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律师表示,如果顾客明知商品快要过期,故意先取得商品而不及时买单,超市则未必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