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如何取证
现实中,证明出轨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
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
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
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婚内出轨如何找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现如今,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来往比较普遍。出轨一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往往都能在内容上证明出轨的事实。但是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必须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否则法院也未必采信。
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其实,关于出轨离婚的当事人,有一些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现对方出轨了,但是可能因为孩子、或者家里人劝说,再加上对方道歉求原谅,最后一心软就点头原谅了,直到最后不止一次发现对方出轨后,才忍不住离婚。但是这个时候他们其实错过了一个证据!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求原谅的时候,其实是可以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除了可以让对方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再就是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照片这个可能在取证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是要有合法性的!
所以如果原配找侦探公司拍照片的话,那么就需要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操作中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并且在内容上要紧扣主题,以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录音
录像是最直接的证据,但是也是最难取得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这个就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
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需要提醒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