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少博:幸知在线情感法律顾问
离婚,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不是一个禁忌,成本越来越低,娱乐明星离婚的新闻曝光率也越来越高。陌生是因为,对于自己而言,一辈子可能都不会经历一次。所以对于离婚具体要要离什么,怎么离,也是听朋友或者电视上说那么一句两句,没有清晰的认识。这篇文章,就试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看离婚到底要离些什么。
夫妻分居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吗?
很多咨询者都问到,是分居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只有同时满足感情不和及分居两年这两个条件时,人民法院才可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准予离婚。分居两年是法院判断夫妻关系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不是自动解除的条件。事实上,在中国的法律中,除了一方当事人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外,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甚至连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也仍然存续,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据上述法条的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去法院提起起诉。
离婚必须去法院吗?
我记得《泰囧》里面有一个情节,就是徐铮他老婆反复跟他说,你必须在某日八点到xx区民政局门口,咱们办离婚。实际上,这在法律上是有明显瑕疵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做了妥善的处理,OK,可以去民政局;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另一方必须去法院进行起诉。
孩子必须归母亲吗?
最高院考虑到这个问题,专门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对不同年龄段儿的未成年子女做了不同的处理。总体的原则就是,以孩子的利益为主,同时兼顾大人。具体的规则就是,两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两岁到十岁,综合考虑双方实力;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尊重其意见。
所有的债务都是共同偿还吗?
考虑到财产问题的特殊性,最高院单独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对于债务问题有如下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体而言,夫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担负的债务,共同还;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自己还;有约定的,随约定,但不能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结婚前,想清楚,掂明白,对面的这位是不是自己想找的人;结婚后,好好过,想办法化解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用心、用智慧去过好生活中的每一天。(本文所有权归幸知在线情感咨询中心,若有转载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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