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里条件一般,父母对钱还管地死,怕他结婚的时候钱不够花,婚前我借他两万作为结婚的额外花费,他保证以后工资发了就还我。但是婚后,两人一年下来连一分钱也没攒下来,反倒信用卡还有上万的欠债,自然婚前的两万也没法还给我。想了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俩商量后,决定平时的家庭支出开始实行AA制。
之后我怀孕了,看着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预产期越来越近,开始想着囤积宝宝的用品和自己的备产用品。其中,小衣服全是娘家妈妈帮忙准备的,尿布、奶瓶、宝宝洗漱用品、婴儿床等全是我在网上或实体店买的,看起来杂七杂八都是小东西,花完一算都几千了,花的都是我自己的工资,本来打算跟老公AA的,但是老公说最近手头有点紧,先让我垫付着。期间,婆婆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既没有出力也没有出钱。
宝宝出生后,收到我娘家的亲戚共20000元左右的红包、婆家的亲戚13000元左右的红包,外加十几套的小衣服、玩具和宝宝黄金首饰等。婆婆因在家伺候月子,份子钱每笔都很清楚。快要满月了,婆婆对老公说,打算给宝宝办个满月酒,让我把红包钱给她用。
于是,他们俩过来跟我拿钱,我跟他们说,现在小家庭没有积蓄,全部的红包给你们办酒是不可能的。两种方案我都能接受,要不给你们婆家亲戚的红包钱,因为我娘家的亲戚住的远,不可能过来喝酒的,但是宝宝以后的花费我和老公只能继续AA制;要不两边的红包钱各留一万给宝宝作生活费用,剩下娘家的一万我拿走,婆家亲戚的3000给你们办酒。
婆婆不同意,说我是钻钱眼里去了,连宝宝的钱都想纳入私房钱。老公在旁边帮着婆婆说我,还说这点小钱就不要计较了,当晚,我们就吵起来了。你们说,我的想法很过分吗?这两张方案都不行吗?是我太小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