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馨比我小四岁,是我亲手把她招进公司的。
那时候我们在做一个项目推广,主要的受众就是大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她,那时候她给我的印象是青春,单纯,没有心机。
渐渐的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她。
在她毕业以后,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她招进了公司。
然后自然而然她成了我的女友,老婆。
结婚以后我们很快怀上了孩子,女儿出生以后她就再也没上过班,成了一名全职妈妈。
长时间的无所事事让她迷上了韩剧,从此以后我们家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女儿被她打扮成小高丽;家里的衣服,日用品也都变成了韩货;张口闭口就是她家秀贤,她家敏浩,她家海镇。
最可气的一次,为了参加金秀贤的见面会,她把女儿扔给我的母亲,然后直接坐飞机走了。
回来以后不顾我紧绷着的脸,说她家秀贤如何的平易近人,如何的高大帅气,如何的彬彬有礼。
我回了一句,金秀贤那么好,你跟她去过好了。
老婆顿时不干了,跟我冷战,十几天都没跟我说话。
最后还是我用一件跟全智贤同款的大衣才哄好的。
我的年薪二十万,再加上年终奖,按说我们的日子应该不错。可是大部分钱都被她用在买韩货和追星上。
每每想买什么东西,卡里的钱不够,她就埋怨我无能。
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今年二月我请了律师正式起诉离婚。
我的诉求就是女儿归我,财产一人一半,因为我不想女儿长大以后变得和她母亲一样。
上个月法院终于判定我们离婚,我终于解脱了。
我要带着女儿开始一段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