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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核酸乱象不止 疫情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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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止核酸检测机构的暴利,疫情将没完没了。又是检测机构,又出问题了,这次是石家庄!据石家庄市公安局24日情况通报:面对近期连续发生疫情且源头不明,经查是一家医学实验室在9月14日的检测中发现一管20:

正文摘要:

不停止核酸检测机构的暴利,疫情将没完没了。又是检测机构,又出问题了,这次是石家庄!据石家庄市公安局24日情况通报:面对近期连续发生疫情且源头不明,经查是一家医学实验室在9月14日的检测中发现一管20:1的混管阳性样本,未上报!!!上面这个蓝底白字的情况说明已经讲的很明白,对于该案石家庄警方已经立案侦查,相信警方及司法部门一定会严查、严惩、严办!对于发生在石家庄的这一次暂且定性为“医学检测事件”来讲,最痛恨的莫过于石家庄的市民了,相信大家除了心中飘过无数个“MLGB”之外,更有把这个或者是疏忽、或者是故意的“医学检测事件”的罪魁祸首就地挫灰之意!媒体:核酸乱象不止 疫情永无宁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我的2020之殇(四)

三、融资之殇

“人情淡薄,世态炎凉,只喜添锦上之花,谁肯送雪中之炭。”

——李渔(明朝)《意中缘传奇》。

我是一个虔诚而坚定的创业者,先后经历过两次创业失败,但屡败屡战,愈挫愈勇,一旦认准了目标,就咬定青山,百折不挠,绝不轻言放弃!

创业需要资金,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

创业资金从哪里来?无非有如下几个渠道:自有资金、亲戚朋友借款、民间资金、银行贷款、投资机构的投资。

自有资金是有限的,亲戚朋友的借款是短暂的,民间资金是有毒的,银行贷款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创业者只有把企业做到一定程度以后,吸收专业机构的投资资金,才有可能使企业迅速壮大,才有可能让企业持续稳定地良性发展。

2018 年至 2020 年这三年,我们一直不停地在寻找投资机构。我们先后跟十余家投资机构发生过关系,其中发生深度关系的有五家。这些投资机构中,有的是挂羊头卖狗肉,混吃混喝;有的是装模作样,骗取前期费用;有的更是明目张胆的诈骗。当然,也有真正看好我们项目的投资机构,愿意投资给我们,愿意押注赌我们的明天。

这些骗人的投资机构带给我们的损失和伤害是很大的,有的是不可饶恕的! 面对我一年到头在不停地忙着融资,有些事后诸葛亮常常站着说话不腰疼,

指责我不切实际,好高骛远,想融到大资金是异想天开!

但是,小资金干不了大事,只有大资金才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你不去接触投资机构,不去沟通,不去努力,怎么可能融到资金?怎么可能知道哪些投资机构是骗人的,哪些投资机构是真心实意做投资的呢?整天守在家里不出门,难道天上会掉馅饼吗?

三年来,为了公司发展,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我们融资心切,病急乱投医, 因而屡屡上当受骗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第一次受骗:向南京某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债权融资 5000 万元。

起始时间:2018 年 10 月中旬; 直接损失:15 万元左右; 受骗指数:2。

2018 年 10 月中旬,经百优特公司原股东 Z 先生介绍,并通过 Z 与南京某融资租赁公司前期洽谈后,我们向该公司提供了债权融资 5000 万元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的资料。不久,我们接到介绍人的通知说,项目融资申请金融公司已初审通过。该金融公司董事长是介绍人的亲戚,关系很可靠,把握性很大,要我们立即前往南京面谈。

10月 23 日,我受邀前往南京与该公司投资总监管总洽谈,双方洽谈气氛融洽,他们对项目认可度很高。该公司属于著名的“中植系”的下属公司,应该具有一定的投资实力。于是,双方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我按要求向他们公司交纳了前期考察费(含律师和会计师尽职调查费用)一共 39000 元(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转账)。11 月 14 日,我公司再次按要求向该公司转账 39000元尽调费用,两次合计是 78000 元(没开发票)。

随后,该公司两次派员来我公司考察,第二次是投资总监管总亲自带领财务总监、律师、会计师等一行六人过来公司考察。管总说,一般他亲自出马的项目, 已经是十有八九铁板钉钉了。言下之意,我们的项目融资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临别了,该公司一位王总暗示,要给财务总监发个红包,这样到时候打款速度会快很多。于是,我按要求给这位财务总监发了一个大红包。

11月底,管总来电话说他们公司已经上会了,他们对这个项目很认可,但就是有一个问题比较麻烦,说我几年前有一笔 20000 元左右的小额贷款逾期了几天,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征信问题看得很重,可能这笔投资会有问题,看能不能再争取一下。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跟他据理力争,说我们是用项目和公司股权做质押融资, 你们投的是项目,而不是借给法定代表人。再说法定代表人几年前一个 2 万元小额信贷的逾期,怎么可能会影响 5000 万元融资?这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但不管怎样辩解,最后还是被遗憾的告知:他们已经无能为力、爱莫能助了! 事后,我叫他们开具有关尽职调查费用的发票,也不了了之。

第一次机构融资给我们造成直接损失约 15 万元,但因为融资过程持续时间不长,给我们公司带来的信息误导和经营损失可控,伤害程度并不大。

第二次受骗:向深圳某投资公司申请债权融资 1 亿元。

起始时间:2018 年 11 月上旬;直接损失:100 万元以上; 受骗指数:4。

2018 年 11 月,公司原股东 D 先生介绍了深圳某投资公司,经过前期投资公司与介绍人的交流沟通,投资公司看完了我们提供的资料,之后双方迅速达成了初步意向:我公司向该投资机构申请债权融资 5000 万元,用于项目经营及建设八月瓜深加工产业园。

11 月 9 日,我按约来到了该投资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科创中心的办公地址,与该公司项目经理周总面谈。双方谈得很愉快,周总说这个项目很好, 他们投资公司可以向我们提供 1 亿元的融资。双方当即签定了《合作意向书》,

意向书约定我公司向该投资公司申请债权融资 1 亿元,借款期限 5 年,资金专项用于八月瓜种植加工项目的运营及八月瓜深加工产业园的建设。

11月 13 日,该投资公司项目经理周总一行来到我公司考察,他们对我公司种植基地和加工厂以及公司运营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调研,表示对该项目非常满意,回去后立即提交投委会上会讨论。

周总要我们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做一个《项目风险评定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提交给他们公司做决策时参考。我们花了 15 万元委托了江苏的一家咨询公司对我们的项目进行评估后出具了一份《八月瓜全产业链项目风险评定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报告对我们的项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项目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好,风险可控,偿债能力强,评价很高!

随后,投资公司委托一位深圳的律师对我们的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相关律师服务费用由该投资公司承担。该律师说,对我们项目的尽调报告写的很好,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不会影响到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

12月中旬,我与周总联系,他说项目资料已交给公司风控部的干总,要我跟干总打电话直接沟通,并嘱咐我可以按照原来的规划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于是,我们按照原来的规划按部就班地推进各项工作。

12 月下旬,周总说他们公司已经给我们准备好了投资资金,12 月 30 号以前资金一定会到位。

该公司另一位姓李的项目经理也多次说,12 月底之前资金一定会到位,最迟也不会超过次年的元月 15 号到位,要我们耐心地等待。

2018 年 12 月底至 2019 年 1 月中旬,由于投资资金没有按约定时间到位, 我多次打电话给周总,周总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叫我直接找风控总监干总沟通。最后干脆告诉我,他已经不在这家公司上班了,从此就不再接我的电话。

我与干总联系上后,于 2019 年 1 月 7 日与干总在该公司办公室见面沟通。干总非常专业,很有水平,我不由得对干总肃然起敬!

按照干总的意见,我们修改了融资申请,由原来的申请融资 1 个亿改为 5000万元,并补充提供了一些资料。

随后我又多次前往深圳与干总协商,第二次与干总见面时,该投资公司已经不在原址办公了,说是搬到前海附近了。第三次,我和干总是在南山区的一个咖啡厅见的面。

我诚恳地请求干总亲自前往我们公司进行调研,2019 年 3 月 27 日,干总终于抽时间来公司考察。经过几天的认真考察,干总当面向我表示,他对项目非常看好,回去后找投委会的成员一个一个地做工作,力求促成这次融资。

后来,干总说投资公司内部在并购重组,加之要搬到新地址办公,大约要清明节以后才能恢复正常工作。干总还表示,已经做了一部分投委会委员的工作,在逐个进行沟通,问题应当不大。

于是,为了急于解决八月瓜果茶生产许可证的问题,我们启动了对四川蜀丰公司的收购工作,分两次打给蜀丰公司 75 万元股权收购款。

后来我们一直在等干总的消息,直到 2019 年 5 月底和 6 月初,我多次打电话给干总,但干总基本上很少接电话了。最后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干总说他们公司投委会的意见是:我们这个项目不符合他们的资金投向。

干总说,他也会离开这家公司,不再做他们公司的风控总监。我一听到这个消息,肺都气炸了!

介绍人捎话给这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说我会到法院起诉他们。他们一度很紧张,问我有什么具体要求,想跟我当面沟通。我因为事情太忙,也没有过多的计较这件事。

第二次融资给我们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 万元。由于我们的股权收购

资金没有到位,导致四川蜀丰公司的股权收购中断,前期预付的 75 万元股权收购资金被蜀丰公司作为违约金没收。

这次融资时间持续半年多,而且对我们误导很深,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给我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第三次受骗:向北京某投资公司申请债权融资 5000 万元。

起始时间:2019 年 10 月上旬; 直接损失:40 万元以上; 受骗指数:3。

2019 年 10 月上旬,经朋友介绍,我与北京某控股公司的投资总监赵总联系上了,并提供了我公司的融资申请及项目资料。赵总电话回复,我们的项目符合他们的投资要求,约我抽时间去北京面谈,然后再确定下一步的进程。

10 月 9 日,我在北京西站对面的国投财富广场与赵总见面。双方就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投资事宜谈完以后,面签了一份《投资意向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向我们债权融资 5000 万元,期限 5 年,资金使用成本年化 11%。

当天,赵总要我们委托第三方信用机构对我们的项目出具一份专业的《企业信用数据自查报告》,我们花了 8 万元委托北京某咨询公司出具了这份报告。

为了避免再次上当,我再三问赵总:“是不是你们公司直投?”赵总说:“是我们公司直接投资。”我要求赵总提供一个被投公司的电话,我好确认一下,赵总便提供了一家杭州的公司。我打电话确认,对方说赵总公司确实投了一笔资金给他们。这样,我心里才稍微有些安心。

10月 16 日,赵总派了两个人来公司尽调,他们只是拿着一个摄像机对我们的种植基地和加工厂进行拍摄,我们提供的经营资料及财务报表也没有向我们的财务人员复核,第二天便匆匆走了。

11月 11 日,赵总打电话给我说,可以签正式融资合同了,并且提供了一份香港版本的合同。我当即提出疑义:“怎么是香港的合同版本?莫非资金是香港的?”赵总说:“国内资金成本太高,我的项目接受不了,就给我换了一家香港公司的资金,反正会负责帮我融到资。”出于融资心切的原因,我没有深究下去。

11 月 15 日,我按照赵总的安排来到北京签约,香港某投资公司来了四个人(其中三个是外国人),赵总负责翻译和双向沟通。香港客人表示我们的项目很好,符合他们的投资方向,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签订了一份《融资合同》,同时由我们承担了香港一行四人来北京的差旅费 3 万元。

合同约定,香港投资公司向我们提供债权融资 5000 万元,期限 4 年,资金使用成本年化 11%,投资资金在他们委托的监理公司出具的资金监理方案之日起10 日内到账。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 linna 小姐要我进一步提供资料,并发邮件给我要我找北京某资金监理公司一位姓赵的经理联系,按监理公司的要求出具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

我们电话联系赵经理,问这个资金使用计划要怎么写?赵经理说:“你们的财务人员就会写。”于是,我自己连续写了两份资金使用计划,都告知没有达到要求。

之后,我们又请了一位注册会计师来帮我们写资金使用方案,还是没有通过。时间一直拖到 12 月初还是没结果。万般无奈之下,我们花了 10 多万元请了长沙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监理公司的要求,给我们出具了一份长达 70 多页的资金使用计划书。

但是,这份计划书还是没有通过监理公司的“法眼”。无奈,我们只能通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监理公司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方案。结果,还是无法通过。监理公司甚至认为方案越来越差!

我们问资金使用计划到底要怎么改,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范本,或者是直接委托他们写?得到的回复是否定的!

这个时候,我们才慢慢醒悟过来,这是一桩套路贷,一步一步地套住我们的脖子往前走!

于是,我打电话给赵总,赵总把原因推到我们身上,后来在我一再追问下,赵总干脆不接电话,后来就关机了。

我委托北京的朋友去该公司办公地找赵总询问情况,结果被告知该投资公司已搬走,人去楼空!

这个时候,已经接近 2020 年春节。我们为了尽快启动项目,在资金到位前已经组建好了庞大的运营团队,原本想等资金到位以后,马上就大干一场!

公司的资金本来就十分紧张,时近年关又被这些骗子公司骗了一把,更是雪上加霜!加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爆发,一下子把我们拖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长沙团队就地解散,拖欠的员工工资一直没办法发放。

第三次融资,我们碰到的是一次地地道道的套路贷!我们在被严重误导下做出了一些错误决策,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加之在后来突发新冠疫情的双重打击下,对我们项目的影响非常大!

第四次受骗:向福建某投资公司申请债权融资 3000 万元。

起始时间:2020 年 8 月下旬; 直接损失:500 万元以上; 受骗指数:5。

第四次融资,我们是扎扎实实被骗子公司诈骗了!

这次事件给我们造成了几百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给我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我的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创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由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我们与深圳某基金管理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款一直没有到位,但该公司负责人郑总一年来一直在非常努力地推进,并且跟我们一直保持良好的沟通,我们也对这笔投资资金充满期待。

马上就面临 2020 年八月瓜收购加工了,为了解决基地迫在眉睫的八月瓜收购加工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另找门路融资,希望能够搞一笔短平快的资金。于是, 我又找到田总(我县某副县长的朋友)商量,能否搞一笔资金应急?于是,田总推荐了福建某投资公司的黄总,说双方谈定条件后 10 天内资金就可以到位。

2020 年 8 月 22 日上午,我应约到了广州市天河区与田总和福建的黄总见面。双方谈定条件后,我公司与黄总的福建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福建公司借给我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收购八月瓜鲜果和深加工周转,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打入我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合作条件是我们必须向黄总提供前期运作费用 50 万元,用于香港本票的贴现融资。签约当天,黄总信誓旦旦表示资金肯定在 10 日内到账。田总也口头保证资金一定会在 10 日内到账,说黄总一天都不敢耽误!

我当时通过简单的逻辑判断做出了决策:黄不敢得罪田,田不敢得罪我们的那位副县长!于是,我与黄总签完协议后,想方设法给黄总筹措了 50 万元前期费用,并当即转给了黄。

可是,事情的进展却大大出人意料,我和项目被他们一步步拖入了万丈深渊! 以下是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我们钱财的主要犯罪事实:

1、2020 年 8 月 22 日,我与黄刚刚签订完《借款合同》,黄就说下周“首单成功在望”,意即下周就可以拿到本票贴现资金,其用意是催促我尽快交纳前期 50 万元运作费用。

2、2020 年 8 月 27 日,在我将 50 万元资金转给黄的第二天,黄就发信息给我,说是在国民银行办手续(意即办理本票贴现手续),说香港开票人坐等拿钱。

3、当天中午,我跟黄、田、韩(田的同伴)四个人一起在天河区某餐饮店吃中饭。席间,黄对我说首期 2 个亿的资金已到帐,剩余 3 个亿下周会到账。饭后,我要求黄先支付一部分资金用于八月瓜加工前期准备工作。黄说,资金已经到账了一部分,由田总统一安排,还有急用,田总叫他保密,说是银行月末要保存款余额。于是,我发信息给田总,要求田总先行拨付 500 万元用于八月瓜加工前期准备工作。据说田总收到信息后大骂了黄一顿,因为当时本票根本就没有开出来,票据还没有交付给田总,八字还没有一撇,怎么就有钱支付了呢?

4、2020 年 9 月 1 日,我催问黄:“上周你承诺下周三资金会到账,也就是明天(9 月 2 日)到账。”黄以正在办事搪塞。后来黄来电话说,要从收到我的50 万元资金之日起计算 10 天,保证资金在 9 月 6 日之前到账。

5、2020 年 9 月 4 日上午,我与黄一起在黄埔大道某酒家喝早茶。黄提出来本票要香港出票人明天来广州国民银行签个字就可以办理出款手续了。事实上, 当时香港口岸一直封闭,香港客人根本就过不来。

6、2020 年 9 月 16 日晚上,我与黄、田、韩在广州一起吃晚饭,他们都说手续都办好了,明天把票交给国民银行就可以办理了。饭后,我提出在田总那里先借 300—500 万元用于八月瓜加工应急,田说:“借款的事情你要向黄总提出来,叫他去想办法。只要黄总向我提出借钱的请求,我就有办法解决了。”

7、2020 年 9 月 21 日晚上 10 点多钟,胡、黄、韩(代表田的意思)在天河区总统大酒店斜对面的餐厅见面。黄责怪我不该老是打电话催他们,说田总在生气了。如果还要合作就等到下周五(25 号),25 号铁定可以拿到资金;如果不合作他们就把 50 万元退给我。我当即表示等几天也可以,只要钱能够到位。

8、2020 年 9 月 30 日一大早,黄就打电话给我说大资金全部到位了,这几天在分流资金,说:“今天可以先搞点小资金给你,正在跟资金公司的老板谈。” 中午 2 点多钟,黄打电话给我说资金搞定了一部分,现在他们从漳州赶到厦门,然后告诉我怎么操作,叫我等候他的消息。此后一直到凌晨 12 点左右,我反复打电话和发信息给黄催问情况,但黄一直不接电话,好像黄一下子从人间消失了一样。

9、2020 年 10 月 3 日,田总叫我打电话给黄。黄接电话说 10 月 9 号放完假后,我们就到广州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于是,我与黄约定 10 号一起去广州办理资金交接手续,但 10 号那天黄一直未露面。

10、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5 日,我在广州苦苦等候与黄见面,黄多次答应见面,但却一直未露面,我只能返回长沙。

11、2020 年 10 月 18 日上午,黄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国庆节前的资金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进来的,被银监会查处了,资金要原原本本退回香港去,重新由正规渠道开保函(广州国民银行)进来,并表示三两天时间就会尽量办好。同时, 黄在电话中多次向我道歉。

12、2020 年 10 月 28 日晚上,我与黄通电话,黄说保函的事情已经搞好了, 可能要分三张开进来。黄在电话里讲,现在手上有几百万元资金,可以给我先解决几百万元应急。条件是要到长沙来跟我见面,并且要想认识某副县长,具体在长沙安排见面时间,叫我第二天下午听他电话。第二天,音讯全无。

13、2020 年 10 日 30 日晚上,黄打电话给我说 11 月 2 号香港通关,香港老板亲自带保函过来,马上可以在国民银行贴现。我当即提醒黄,说这次是单向通关,香港客人过来一定要隔离 14 天,并向黄提供了一些香港口岸单向通关的新闻资料,但黄不相信。

14、2020 年 11 月 02 日,黄来电话说,香港客人从深圳口岸进入后进行了核酸检测,现在果然在深圳隔离,要隔离 7 天。我再次提醒黄,国内还没有隔离7 天的规定,一般都要隔离 14 天。

15、2020 年 11 月 15 日,我询问黄什么时候去深圳,好准备安排行程,黄一直没有回话。晚上 9 点,黄发信息给我说:你可以在广州等,我们在去深圳的路上。黄在电话里说,他们和香港持票人见面后,第二天马上去广州国民银行办理票据转让及贴现手续。

16、2020 年 11 年 18 日一大早,我打电话给田总,田说:“黄总他们今天定好以后马上来广州,然后通知我马上赶回广州办理。”后来,黄发信息给我说: “我今天会安排与你见面,一切都非常正常,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上午 11 点半,黄突然打电话给我说资金要月底才能到账了,双方在办理有关财产担保的手续,黄还叫他的合作伙伴章总跟我通话,我表示强烈的不满!

下午 1 点 50 分我与黄约定在深圳见面,我坐动车前往深圳罗湖火车站,要黄发个见面地址。等我到达罗湖火车站以后,黄电话又不接。我发信息说去找他, 黄发信息回复:“我们在前海企业办事,你过来不方便。”之后便一直没有消息。

晚上 7 点多钟,黄打电话给我说,一定想办法给我筹集一部分小资金,帮我渡过这个难关。

17、2020 年 12 月 4 日—21 日,我多次打电话给黄,询问票据贴现资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到,黄每次都回答说过几天就可以办好了。

18、2020 年 12 月 25 日,黄打电话给我,提出向韩国的朋友暂时借一笔 300 万人民币的资金用于我应急,要我提供一个朋友在韩国的账户。出于急于解决问题的考虑,我还是千方百计想办法找到了一个朋友的韩国账户。但是浪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黄根本就是在故意延误时间。

19、2021 年 1 月 6 日,黄突然提出来帮我开一张 1.5 亿元的备用信用证,要我找银行去贷款。期间,田打电话给某副县长,表示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办好,请某副县长百分之百放心。某副县长要我去深圳与黄、田见面,三人把事情当面谈好敲定。1 月 7 日下午我赶到深圳,打电话和发信息给黄,想与他们在罗湖见面。黄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最后干脆关机。

20、2021 年 1 月 8 日,我以黄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派出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相信这伙骗子最终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这次融资,本来说好 10 天资金就到位,现在半年多过去了,资金的影子都没有见着。这期间,某副县长嘱咐我一定要克制,就是给对方下跪也行,只要他们能够把资金借给我就胜利了。他说,今年的八月瓜烂掉了,明年还会结果,只有资金到了,你才有翻身的机会。

于是,在这场极不平等的较量中,我一忍再忍,人格尊严一再受辱!

更要命的是,黄某不只 20 次亲口告诉我类似这样的消息:资金马上就到了, 再等多两天一定到,资金已经到了一部分了,资金全部进来了正在分流,我已经给你准备了一部分资金了 但是,每次都是不了了之!

这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害得我欲干不行、欲罢不能!每天盼望着奇迹出现,每天揣摩着他这次说的是不是真话,每天估算着他还有没有丧失做人的底线。

在这个漫长的等待和期盼中,我一次又一次的把他骗人的鬼话当作惊喜,传递给员工,传递给团队,传递给所有的债权人,造成我在团队和债权人面前一次次“失信”,最终导致大部分债权人骂我是骗子、是恶魔!

在这种一再期盼、一再忍耐和反复被欺骗、被误导的情况下,我们种植基地上几十万斤八月瓜鲜果由于没有资金收购和加工,全部烂在地里,给我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这笔帐,一定要找这伙骗子清算!

有人说,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投资人那张嘴!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昧着良心的投资人(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投资人, 而是一群挂羊头卖狗肉的金融骗子),为了蝇头小利,为了骗取借款人的前期费用,他们不惜出卖人格,出卖灵魂,虚构事实,编造故事,把企业一步一步拖向深渊,使本来资金就极度紧张的中小微企业雪上加霜!

这样的金融服务乱象不整治,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打击,受害人会越来越多,企业主会永无宁日,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从出具“假阳性”到“未上报”,核酸检测机构为何比疫情还可怕

不停止核酸检测机构的暴利,疫情将没完没了。

又是检测机构,又出问题了,这次是石家庄!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24日情况通报:面对近期连续发生疫情且源头不明,经查是一家医学实验室在9月14日的检测中发现一管20:1的混管阳性样本,未上报!!!

上面这个蓝底白字的情况说明已经讲的很明白,对于该案石家庄警方已经立案侦查,相信警方及司法部门一定会严查、严惩、严办!

对于发生在石家庄的这一次暂且定性为“医学检测事件”来讲,最痛恨的莫过于石家庄的市民了,相信大家除了心中飘过无数个“MLGB”之外,更有把这个或者是疏忽、或者是故意的“医学检测事件”的罪魁祸首就地挫灰之意!

疫情下的石家庄:很累,很忙,很苦

金秋的石家庄很苦。

书记苦,市长苦,市民更苦。

最近有没有哪个城市的市民在早晨是被集体喊起床的?

对,就是石家庄。已经好多天了,凌晨,5点,准时,小区内志愿者开始用大喇叭“轰”床了,“几号楼,几号楼,下楼做核酸了”!这个声音绝对超过广场舞大爷大妈音箱的烦躁,你想睡,门儿也没有!无论你睡得多晚,睡得多香,梦得多美,你必须的“欣欣然睁开了眼”!下楼,连脸都来不及洗的去下楼,否则,没有“小票”出不了大门,没有“绿码”进不了单位、进不了菜市场,总之,别人家的门,你都要望而却步的。

老弱病残孕,无一缺席。怀抱婴儿的女人、颤巍的老人,还有那群本来睡眠状况很差但也能挺到6点去逛早市的大妈们,5点,整齐划一,一米距离,按楼号排队,做核酸。

一天一次、连夜加强一次、常态化72小时必须一次、随身鼻咽拭子检测要拍照上传。

别人捅完自己捅,一天一捅有时候还得加个连夜捅。

健康码、咽拭子、核酸条,出门三凭证,否则交警拦、保安阻、就连菜市场的红袖章也得让你靠边站。

这就是石家庄的核酸检测,看似轻松,却缜密到了极点!

书记和市长这两个外地来的哥们,恐怕好久都没合眼了吧?

这次疫情还要从8月18日从某地停经石家庄的那趟Z22的列车开始,鹿泉静默、桥西静默、长安、裕华、新华、高新接着静默!静默到足不出户。

一个多月了,整个城市进入几乎停摆状态!

密接的、确诊的,被拉走了,救护车不够,大巴车来凑,本地的不够,外地来增援,有部分阳性小区据说被整栋楼搬空!

没吃的,送。没钱买,发券。整箱的米面油肉蛋菜被送上楼,街道、居委会连夜赶制代金券逐一向市民发放。据说,有些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都是由志愿者上楼给拿走的。

城市的管理者,把事情做到了仁至义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一切都是外地来的那俩哥们干的,所以,大家给这俩哥们起了个名字,叫“超马组合”!

好在,城市终于挺了过来,可以下楼了,马路上也有了熙熙攘攘。再苦,有“超马”在,市民没有怨言,这个城市没有被苦逼掉。

付诸了努力,却看不到苦的头。

23号,当这个城市刚有一丝喘息之际,一个惊天的雷又在坊间炸了。裕华区,某街道,某小区,某学校!!!又有确诊。

该通报的当日,随后上述警方的通报也出来了,原来最新的这次疫情是一个叫“石家庄和合医学检验实验室”没有上报阳性病历报告。

样本给你了,钱你收了,结果出来了,你没报?

准考证带了,座位号对了,考题答完了,卷子上忘写名字了?

随后,全城新一轮天天核酸检测开始了,这背后,又将是多数个家庭要封闭管理,高风区多数个密接者要整家搬离。还有周围刚开门迎客的场所又要重新停电拉闸。

“超马组合”将迎来新的不眠之夜!

市民将又进入凌晨起床模式!

但愿此疫不殃及他区。

查不清检测机构的“猫腻”,疫情将永无宁日

那么这家名为“石家庄和合医学医学检验室(下称石家庄和合公司)”又属于什么样性质的企业,据相关查询平台信息显示:

该公司大股东为北京和合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和合公司)。

接着再细查,你就会发现,还有一家公司也属于这家北京和合公司,那就是:

“石家庄和合公司”与“合肥和合公司”同属“北京和合公司”的子公司。

接着看:

也就是说,这家名为“合肥和合公司”的企业在今年的4月份,因出具“假阳性”报告,被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暂停合作!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作为北京合和公司的两家子公司,“合肥合和公司”在今年4月份因出具“假阳性”报告被暂停合作,另一家公司“石家庄和合公司”在今天“未上报阳性”被石家庄警方立案调查。

可以用龌龊的思维推理一下:一家专门从事核酸检测的机构,出具假阳性报告,是为了让大众再重新做一遍核酸,这样企业就可以再获得一批检测收益。有阳性病历不报告,那就是为了让疫情肆意蔓延,检测机构就可以得到永远的收成。

草民智浅,不懂商道,但在石家庄,“超马组合”一定会给庄里人及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超马组合”加油,庄里人加油,我[心]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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