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沈阳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以来,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1月8日,沈阳警方公布多起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案例1:2021年1月1日8时20分许,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
正文摘要:
2020年12月23日沈阳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以来,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1月8日,沈阳警方公布多起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案例1:2021年1月1日8时20分许,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在辖区新航社区核酸检测点执勤时发现,68岁男子林某祥插队时引发排队群众不满。1月8日上午,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远程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林某祥、林某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案例3:2021年1月4日17时许,沈阳市装备学院16岁学生张某某来到于洪区李红路社区核酸检测点,以给母亲送身份证为名欲插队进行核酸检测,被现场执勤民警阻止。一家人做核酸插队打人 反击者被公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气炸!大连防疫人员遭一家四口殴打辱骂,处理结果公布
大连疫情仍在吃紧的关头,昨晚一份警方通报却让人气炸!
7月25日15时许,甘井子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大连湾某核酸检测点有人殴打防疫人员,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接警后,警方迅速临场处置。
经查,庞某(男,33岁)因故意插队、不配合疏导被防疫志愿者现场控制。随后,庞某斌(男,51岁,庞某父亲)、庞某娟(女,45岁,庞某姑姑)、宁某(男,22岁,庞某表弟)闻讯到场,殴打、辱骂防疫人员、掀翻核酸检测器材,致检测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目前,以上四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开展核酸检测,有利于全市精准防控和全民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尊重防疫人员,听从安排,有序参检,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依法追究,严厉打击!
网友气炸:该!
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已有人获刑
据山东菏泽曹县法院官微消息,6月17日上午,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月11日16时许,曹县朱洪庙乡政府工作人员祝某某、苑某某、王某等人在朱洪庙村十字街北侧进行疫情防控时,被告人韩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撕扯、殴打、侮辱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工作人员苑某某、王某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以暴力手段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曹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韩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今年3月,疫情防控期间,家住上海虹口的王某某拒不配合佩戴口罩,还不听劝阻,甚至对社区防疫人员大打出手,导致两名社区防疫人员受伤。5月25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罪案件,并当庭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疫情防控不可儿戏,
希望每个人都重视起来,
配合防控工作。
核酸检测时插队殴打民警 父子俩被判刑
核酸检测时插队殴打民警父子俩被判刑
俩人分别获刑一年和10个月 沈阳警方公布多起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例
2020年12月23日沈阳市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以来,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1月8日,沈阳警方公布多起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例。记者注意到,其中因在进行核算检测排队中发生殴打、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和民警的有5起;翻越隔离护栏企图脱离管控区域的5起,还有一起3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单的案件。
记者注意到,多起案件中有4名涉案人员为60岁以上老人。
沈阳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坚决重拳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案例1:2021年1月1日8时20分许,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在辖区新航社区核酸检测点执勤时发现,68岁男子林某祥插队时引发排队群众不满。执勤民警上前对其劝阻时,林某祥不仅不听劝阻,而且与其43岁儿子林某彬共同殴打执勤民警,造成执勤民警多处软组织挫伤。1月6日,犯罪嫌疑人林某祥、林某彬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月8日上午,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远程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林某祥、林某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2:2021年1月1日14时30分,64岁男子王某某在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时,趁工作人员组织居民按社区分组排队之机强行插队。执勤民警上前对其劝阻,王某某突然用拳击打民警胸部,致民警心脏受创倒地,经服用现场群众提供的速效救心丸后,才逐渐恢复清醒。现场其他执勤民警随即将王某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皇姑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2021年1月4日17时许,沈阳市装备学院16岁学生张某某来到于洪区李红路社区核酸检测点,以给母亲送身份证为名欲插队进行核酸检测,被现场执勤民警阻止。张某某不听劝阻,并用脚蹬踹执勤民警。在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张某某用嘴将执勤民警手指咬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于洪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4:2021年1月4日20时,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迎宾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洪湖社区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检测点酒后闹事。经调查,52岁男子何某某饮酒后来到核酸检测点,要求做核酸检测,因被工作人员劝阻而产生不满,遂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于洪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案例5:2021年1月5日3时许,沈阳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在皇姑区重点管控区域执行巡逻任务时,在信江街与新开河路口处将试图钻越隔离围栏、脱离重点管控区域的25岁男子徐某某当场抓获。经询问,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7号》有关规定,皇姑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辽沈晚报首席记者吕洋记者崔晋涛
(责任编辑:王海涛)
来源: 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