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性爱”,在咱们老祖宗的语言里称作“色”,他们说“食、色性也”。我们的祖先非常科学地将“食”与“色”并列为人生的两件大事,我们所以说它是大事,那是因为我们不“食”,我们人类就不可能生存,而我们不“色”,那么人类就没有可能在地球上延续。因此,我们的祖先把这两者(食与色)归结为是人的“本性”,这绝对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
当然,现在有些人把这个“色”字硬往男人的身上套,甚至认为只是针对男人而言,比如,把一些特殊爱好的男人很容易地就称为“色狼”,好像天下的女人是从来不好色似的,这就极不公平了吧?记得我们在大学时代,私底下常常议论,将来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作为终身的伴侣,咱们都说要找一个“志同道合”的男人,而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谁又不盼望突然会有一个“白马王子”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呢?我想,所谓“白马王子”绝不是一个“歪瓜裂枣”型的,因为女人也是好“色”的,只不过是因为咱们这个民族太过含蓄,尤其在个人婚姻问题上。而我们凭心而论,天下的哪个女人又不是喜欢“帅气”的“潇洒”男人呢?
好了,如果你真的找到了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你嫁给了他,那么你们将怎样过夫妻生活?怎样处理好你们的性生活,这可就是你们两个之间的事情了。
不管是哪个国家大概都不会去规定怎样的性生活是合法的,怎样的性生活是不合法的。换句话说,是采用“传教士”的方式,还是采用另外的一种什么方式,当然也包括是否“口交”,这完全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没有人有任何权利会对你们怎样过性生活进行干涉和指责,因为这完全是你们两口子的事儿。
如果你真的爱你的丈夫,如果你的丈夫真的爱你,感情积淀到了什么程度,那就“性之所至”吧,当你们相爱的感情已经炽热到了能够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对方的时候,就是“口交”又有何妨?
所以,我始终认为,夫妻生活,感情永远是第一位的。
在本世纪中期,著名的心理学家金赛,他在调查揭示了人类性行为的种种奥秘之后,人们才突然从睡梦中醒来。那时就有半数妇女承认有过口交经历,受教育越多,实施口交的人就越多。25岁以下者普遍接受这一事实。一份收集了10万答卷的调查报告表明,经常口交的妇女有40%,偶而施行者48%,从未口交者仅7%。喜欢接受的占62%,完全反对接受口交的仅6%。在热衷于口交的妇女当中,认为自己性生活和谐美满的人数是未尝试者的一倍。
性技巧难过情关。如果你真的爱你的爱人,而对方又真的不愿口交或其它方式的性交行为,那么你也不会勉为其难,是吧!如是真的爱他(她),就不会。这是肯定的。一切从自己内心的感情出发,从自己的感觉出发,那么,你们必定会让自己的性生活达到一个令自己非常满意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