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一向是提倡早婚早育,“早生儿子早得力”的。其实,从很早的时候起,我国古代医学家便已从人体生理发育特点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两方面,提出了必须在合适的年龄结婚、生孩子的问题。
成书于二千多年前的《素问》论人体发育时说,女性在14岁前后就开始有月经来潮了,但是,“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就是说,要到21~28岁期间,肾气充盛,智齿萌出,毛发乌密,骨骼健全,肌肉强壮,身体发育和女性机能才完全成熟。相应地,男子“三八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生而长极;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满壮。”成熟的年龄比女子略迟,必须到24~32岁才发育健全。
生育子女,不仅需要父母在体力方面付出巨大消耗,还需要他们为子女的培养教育花费精力。在青年男女自身发育尚未完全时结婚、生育,不但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损害青年自身的身心健康。南齐褚澄在《褚氏遗书》中说:“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指出早婚对青年身体的危害。又说:“令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而子脆不寿。”过早结婚怀孕,生育的子女也往往是体质脆弱,不能得到健康成长的。
那么,什么时候结婚、生育为好呢?《褚氏遗书》中说:“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就是说,必须到男女双方都阴阳完实,精血旺盛之时,再结婚、怀孕,这样生下的孩子才会健壮长寿。
当然,生育也不宜过迟,不能过多。《褚氏遗书》说:“合男子多则沥枯虚人,产乳众则血枯杀人。”说明不注意节欲,生育过多,会使女子肾亏血枯,甚至危及生命。清代儿科医家陈复正说:“胎怯者,……非育于父母之暮年,即生于产多之孕妇。”胎怯,指先天不足,发育很差的胎儿。这种胎儿,常为父母年龄过大,或者生育过多的妇女所生。
由此可见,为了保证妇女的健康,做到优生、优育,我国古代医家早已提出结婚、生育不能过早,也不宜太迟,生育次数宜少。而在男女双方发育完全成熟时,即男24~32岁,女21~28岁期间结婚、生孩子,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