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乙型肝炎的孕妇能感染胎儿与新生儿,使他们成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尤其是孕妇分娩时,血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与e抗原(HBeAg)双阳性者,极容易通过分娩过程感染新生儿。这些新生儿便成为慢性带毒者,不但可以传染周围其他健康人群,而且长大后也会随时发生乙型肝炎,甚至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
我国是乙型肝炎高发地区,全世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帮HBsAg(+)者有3.5亿,而我国就有1.2亿之多,占全世界的1/3,在带毒者中约有25%的人,一生中将会发生慢性肝病。乙型肝炎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母婴传播,生活接触性传播。HBsAg(+)母亲所生的婴儿,出生1年内将有25%~40%成为HBsAg(+)。在新婚夫妇中,一方HBsAg(+),另一方未受感染。婚后2~25年,原来未受感染的一方有52. 6%发生了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其中14%变成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如果发现男方HBsAg(+),给予女方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全程免疫,可以有效地预防女方感染以及母婴的垂直传播;若女方是HBsAg(+),通过婚前卫生指导,告知其怀孕后进行乙型肝炎“三阻断”,可以有效地预防母婴传播,从而将母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率降低2/3。
已经查明患了肝炎的妇女应坚持避孕,待肝炎痊愈后至少半年,最好是痊愈两年后再怀孕为好。一旦发现孕妇乙型肝炎病毒阳性时,在分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产道损伤及新生儿产伤或羊水吸入等,以减少母婴间垂直传播的机会,绝对不要给婴儿哺喂乙型肝炎病毒阳性的母亲的乳汁。
虽然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乙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IBlg)联合接种,有90%~95%以上的新生儿获得免疫性抗体,但也还会有不到5%~10%的新生儿接种后因不出现抗体而成为HBsAg携带者。此外,HBV也可引起宫内感染,也就是说可通过胎盘而感染胎儿。除此之外,IIBV是否可通过母亲的卵子和父亲的精子传给胎儿,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