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享受夫妻生活快乐的权利,在性高潮中出现各种各样的表现时,都属于正常,应当顺其自然,尽情发泄,千万不要去掩饰和压抑。但是,有些女性深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她们自己都错误地认为:夫妻生活中,男性出现性高潮是正常的,而女性如果出现性高潮的种种表现,则是“淫荡”的,有失淑女的风范。因此她们在过夫妻生活时,拼命压抑住自己的性欲,极力不让自己达到性高潮,以免性高潮到来之时让丈夫看到自己“忘乎所以”的模样。
国内有些做丈夫的也有这种错误的观念,所以当他们看见妻子出现性高潮的表现时,便中断性交,大声训斥,对妻子的性心理造成了莫大的伤害。
国外做丈夫的也有如此类似的情况。前苏联列宁格勒性学咨询中心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例:一位25岁的女性,主诉婚后6年中没有出现性高潮。追问病史后得知,在婚后的第二个星期,她与丈夫做爱时突然出现了十分强烈的性高潮,并伴有呻吟和全身不由自主的动作。丈夫深为不解,中断了性交,并大声质问她,使她觉得很不好意思。从此以后,每次过夫妻生活,她都竭力掩饰自己的性高潮,久而久之,导致了性高潮缺乏。
可见掩饰性高潮会抑制性高潮的到来,而最终使性高潮消失,尽管医学研究表明,女性并不像男性那样每次性生活都会有性高潮,而且有少数女性终生没有性高潮,但是性高潮出现确实会使女性充分享受到夫妻生活的快乐,从而增进夫妻生活的和谐。
因此,夫妻双方对于性高潮要有正确的认识。应给予女性平等享受夫妻生活快乐的权利,女性在性高潮中出现各种表现时,应随其自然,不必去掩饰和压抑,丈夫也必须给予理解并接受。否则女性正常的性高潮受到抑制,性要求得不到满足,不仅会对性生活产生厌恶,而且容易患多种妇科疾病。
妻子在夫妻生活时能够出现性高潮,这是老天爷的“恩赐”,不仅可以使妻子享受到鱼水之欢的快乐,更是做丈夫的“福气”,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