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握这样几个原则为好——不张扬、不取笑、不恶语,伤人;果断,不拖泥带水,不作讨论;明确,不含糊其辞;不藕断丝连。
无论是你移情别恋,还是你对他感到厌倦,或者你对他产生反感,都说明你的感情在发生变化。这会使对方感到受了伤害,因此在你同他讲明情况,并且告知他你决定同他分手时,一定要客观地讲清你的意见,凡是嘲笑和恶语相加,都会使对方受到更沉重的打击,是不可取的。如果别人问起你们分手的原因,你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但是没有必要将他的缺点张扬出去。宣扬他人的缺点,不仅会伤害他人,而且也不是好品质。
断绝来往,对于恋人来说不是容易的事。有的女性下了决心之后,行动不果断。她已经将自己的决定通知了对方,可是对方想不通,于是她就一次又一次地同他谈,说服他,当然也就给了对方反过来说服自己的机会。结果,她会发现,尽管她下了决心,却并没有能够实现,以至于仍旧委委屈屈地同他相处下去。事实上,你只要将你的决定告诉他,并且说明这是经过认真考虑的,以后就没有必要再谈了。对方也许会一次又一次找你,要求再谈谈,这时你就不必再见他了,遭到几次拒绝以后,他也会冷静下来想这件事的。分手的痛苦,拖得越长久,越难以忍受,还是果断些好。
对于分手的决定,在你告诉对方时,要讲明确,不能含含糊糊,使对方误认为你只是有些不满意,而并不是已经不爱他了。特别是不要说:“无论如何,我还是爱你的”这样的话。而一定要把你不再爱他的意思说明白,并且该你承担的责任就应承担下来。这样的坦率相告,反会使问题容易解决。
这里面只有第四种情况是最难处理的。一般来讲,在一开始就要注意,千万不要轻易地同一个男性建立爱情关系,互相了解的时间越长,越能准确地判断一个人的品质。如果真遇到对方死缠,要死要活,找人打架或加害于你的情况,你务必镇静。
对于死缠不放的情况,你尽量避开,不要正面同他纠缠。他要去死,你拦不住,但是可以在发觉这种苗头时,请求他的朋友、领导和父母注意他的行动。你不要正面劝慰,那样会使你十分为难。而且他已怀恨在心,要加害于你,你再出面去劝,反而会出现出人意料的难办的后果。虽然法律会制裁他,但是你和你的家人,很可能会受到伤害,有的甚至送命。这种情况,一般说来不会没有预兆,你在处理这种关系时,务必慎重,不要伤害他,并且主动承担责任,发现他有偏激思想,一定要通知他的家属,请他们劝解。只要他失恋的情况有人了解、同情并加以安慰,一般的人,是不会轻易伤人的。如果你欺骗他,嘲弄他甚至任意伤害他的感情,使他恨你,那就是你的不是了。千万慎重,千万要与人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