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考察女性婚姻选择的变化趋势,我们利用2005年数据中女性的年龄和结婚年份来推断其他年份女性的年龄和婚姻状态。具体的,我们分别利用该数据中25-40岁和30-45岁的样本来推断1995年和2000年时,适婚年龄(20-35岁)样本的婚姻选择状况。我们首先计算特定年份中每个适婚年龄对应的女性数量,然后再计算单身女性所占的比例。横轴表示的是适婚年龄、纵横反映的是单身女性的百分比。
与1995年相比,2000年20-25岁的单身女性所占比例下降,25-30岁单身女性的比重上升,大于30岁的女性比重没有显著变化。到2005年时单身女性的比重上升很多,具体表现为在几乎全部适婚年龄上,单身女性的比重都有所上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到2005年30-35岁的未婚女性占比显著升高。从10年间单身女性的年龄分布来看,选择推迟结婚的女性数量逐渐增多,单身女性的年龄出现增加的趋势。
单身女性尤其是大龄单身女性的增加意味着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上升,接下来我们考察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考虑到教育水平对结婚年龄的影响,我们先拿女性的结婚年龄与教育水平做回归,计算残差,再计算在每个年份上的残差均值(即扣除了教育的影响之后的平均结婚年龄),将所得的残差均值与城镇收入差距的变动做趋势比较。
城镇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残差)与城镇收入的基尼系数的变动曲线。从1990年到2005年,基尼系数提高了约0.1,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则提高了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