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差异是可以在适当的环境控制下予以消除的,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
20世纪40年代,一位女科学家在考察视力好与视力差的人之间的差异时,做出过这样的判断:视力好与视力差的人之间,存在着某些生理上的差异,视力好的人具有生理优势。然而,社会印象认为,视力上的差异不应成为视力差的人获得社会地位的障碍。因此,社会给他们提供眼镜,以弥补他们生理上的缺陷而使他们能够与视力好的人并驾齐驱。
从这个判断中,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我们的社会印象认为妇女应该和男子并驾齐驱的话,那么,我们的科学技术就一定可以为妇女提供必要的手段,以克服生理上的性别差异。其中的道理,就好象为那些视力差的人们提供眼镜一样。
然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是,社会印象还没有形成这么深刻的认识。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社会上对男性的评价总是偏高,而对女性的评价又总是偏低。况且,现在的传统观念又对女性在生殖功能和抚养孩子上过分重视,以至于束缚了女性在其他方面的发展。
追求男女平等,最重要的是必须给女性以和男性相同的尊重和评价。这不仅包括男性对女性的尊重和评价,更包括女性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