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十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人民法院不支持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患者为由解除
正文摘要: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十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人民法院不支持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患者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意见》指出,要准确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位负责人指出,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是《意见》的重中之重。《意见》在综合有关方面意见、学界观点、实务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意见》还就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期间顺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灵活采取保全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最高法原法官:建议纠错涉疫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最高法提出要“立足职能应对‘疫后综合征’”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服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10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提出要求:立足职能应对“疫后综合征”。
周强在总结2020年工作时说,全国法院闻令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推进疫后治理。以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回顾“十三五”,周强说,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地,全国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依法纠正张文中等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展现巨大优势。
新冠肺炎疫情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进入“十四五”时期,已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2021年人民法院工作作出诸多部署。
周强说,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保护,认真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给审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服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他说,要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加大执行转破产力度,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他还要求推动高起点高标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并指出要“妥善审理涉金融案件,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规行为和逃废债行为,推动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最高法以“十条意见”指导涉疫民事案件审理
(抗击新冠肺炎)中国最高法以“十条意见”指导涉疫民事案件审理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人民法院不支持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患者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意见》指出,要准确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就相关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意见》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参照适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等制定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政策文,切实加强对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的保障。
这位负责人指出,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是《意见》的重中之重。《意见》在综合有关方面意见、学界观点、实务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具体包括,一是坚持鼓励交易原则,二是强调当事人约定优先,三是严格法律适用条件,四是明确举证责任规则。
《意见》还就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期间顺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灵活采取保全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