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发现,男人的自尊与他们的择偶策略有着一定的关系:高度自尊的男人更可能采取滥交策略,适度自尊的男人则更可能是忠贞的丈夫,极度低度自尊的男人更可能采用强奸策略。
男人择偶方式和自尊高低有关?
进化心理学打倒了传统心理学中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神话。以自尊而言,自尊从来就不是你认为自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当然可以认为自己很强大很英俊,但这种观念并不会导致你实际上的强大和英俊,现实中的情形恰恰是相反过来的。自尊是一种社会地位高低的心理指标。
高自尊者
因此,具有迷人外表的男人,拥有大量资源的男人,是一般意义上的高自尊者。他们的自尊也是对他们趋之若鹜的女人所看重的,并为之沉迷不已留恋不止的。当一个女人试图采取一种短线投资的择偶策略时,她们自然而然倾向于选择要么是英俊潇洒的男人,要么是家财万贯的男人。这是一种无意识的通过性交来换取要么是优秀基因要么是现实利益的深层心理。
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其实就是一幅人类进化择偶心理的文学画面。丑陋的加西莫多纵然是真心喜欢艾斯梅拉达,也只有殉情一种选择。而道貌岸然的克洛德得不到艾斯梅拉达就要处死她,被艾斯梅拉达爱上的菲比斯队长也不过是一个玩弄女人的伪君子。
低自尊者
极度低自尊的男人用于采用正常方法不能得到女人,他们更有可能铤而走险,采用强奸策略。至于强奸是否是一种进化适应策略,学术界依然争论不已,未有定论。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谈到的“适应“只是进化论意义上的适应,即留下更多可以存活到成熟年龄的,跟适应工作环境或者学校生活的“适应“一词具有不同的涵义。
联系现实,当下的中国就像是一个火药桶。严重的性别失衡导致据说多达三千万的单身男人这样一个特殊群体的存在。理论的一个好处是预测,因此一个值得去检验的预测就是:在排除了其他各种可能的混淆因素之后,相比过去,中国社会的强奸案发生率会升高。
有潜力的假说:
你可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假如男人的择偶方式和是否容易得到女人有关,那么不选择女人,只选择男人的那些男同性恋是什么情况?既然同性恋者比异性恋者繁殖的后代少,那为什么自然选择没有将同性恋这一性状淘汰掉,而是让同性恋的潜在基因倾向延续下来?学术界仍没有找到答案。不过演化学者提出几个非常有潜力的假说:
亲缘选择假说
科学家们推测,产生利他主义的基因帮助了有遗传关系的亲属,从而使后者的利他基因具有了遗传优势,利他主义便得以延续。同样的道理也可能适用于同性恋:同性恋个体不用在其自身的繁殖上投入时间和精力,或许他们就能够帮助亲戚养育后代,而最终使这些孩子身上潜在的同性恋倾向基因在演化中受益。
不幸的是,目前尚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者花了特别大量的时间帮助亲属养育后代,甚至看不出他们和家人互动的时间比其他人多。不过也不要急于下结论:这些结果是基于问卷调查得出的;它们反映的是观点态度而非实际的行为。再者,调查面对的是现代化的工业社会,大概不能代表人类祖先的情况。
最近的一项研究以南太平洋萨摩亚群岛的男同性恋者为对象进行了调查。萨摩亚是一个更加传统的社会,当地的男同性恋者被称为“Fa'afafine“,不生育后代,完全能被社会全体接受,尤其被他们的血亲家庭所接受。这些男同性恋者对侄(外甥)辈倾注了大量的精力——这些孩子与他们平均有25%的基因是相同的。
社会声誉假说
有人类学证据表明,在工业化之前的社会,同性恋男性更有可能成为牧师或者祭司,他们的异性恋亲属也因此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并因此占有繁殖优势,从而使得任何共有的同性恋倾向基因得到延续。这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想法,不过也缺乏实证支持。
群体选择假说
大部分生物学家都认为自然选择发生在个体及其基因的层面,而非发生于群体之中。但人类可能是一个例外;或许包含有同性恋个体的群体比全部是异性恋个体的群体更好。最近,人类学家莎拉•赫迪(Sarah
B.
Hrdy)等人指出,在人类演化史的大部分时期,养育后代不都是父母的(更不是母亲的)专利,我们的祖先有很多拟母亲行为(allomothering),那些并非孩子双亲的人,尤其是其他的血缘亲属,参与到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中。智人发展出这样一套体系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在所有的灵长目动物中,智人的新生儿是最无助的,需要成人投入的精力也最多。如果种群中有足够多育儿帮手是同性恋者,整个群体都将从中极大地受益。
另一方面,就算人类祖先中的同性恋者并不一定要参与到合作抚养后代的任务中去,他们较少生育(或者干脆就不生),这本身就为其异性恋亲属节省了更多的资源。还有研究者提出了其他群体层面上的模型,关注社交互动而不是资源利用:同性恋也许与更强的社交性和社会合作有关;它还可能阻止为争夺异性而产生的暴力竞争。
平衡多态假说
或许同性恋这种遗传倾向与某种或者某几种特定的基因共同起作用时,会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而产生补偿性的益处,比如著名的镰刀形红细胞贫血症(sickle-cell
disease ※此处已更改),这种病的致病基因有助于预防疟疾。虽然目前还没有确定哪一段基因是决定性取向的,但我们仍旧不能排除这种平衡多态的可能性。
性别对抗选择假说
万一某种性别个体的一个或多个同性恋基因(导致繁殖后代减少),在另一种性别个体的身上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呢? 我更喜欢“性别互补选择“(sexually
complementary selection)这种说法:在一个性别——比如男同性恋中损害生存适应性的基因,在女性身上可能就具有增强适应性的作用。
一项研究发现,男同性恋者的女性亲属比男异性恋者的女性亲属会生育更多的后代。这表明同性恋基因虽然对男同性恋者及其男性亲属不利,但对其异性恋女性亲属来说却是一项繁殖优势。
就我所知,目前还没有发现相反情况,女同性恋者的男性亲属并没有更强高的繁殖适应性。这种情况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因为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的遗传方式并不相同。
非适应性的副产物
同性恋行为可能既不是适应性的,也不是不适应的,它可能就是一种非适应性的行为。也就是说,它也许并没有得到自然选择,而是作为某些优势性状的副产物被保留了下来。这样的优势性状可能是渴望形成配对关系、寻求感情或者生理上的满足,等等。那么,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倾向,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愉悦的?答案很有可能是,在演化进程中,长期的配对关系最有利于个体的成功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