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愿像和人闹着玩似的,渴望得那么迫切,实现却又令人失望。为了“距离产生魅力”的境界,我与丈夫立志两地分居。可不过两年,又向往起一地的生活。做了多少夜梦和昼梦,只以为到了那一天,便真正的幸福了,并且自以为我们的幸福观经受了生活严峻的考验。而终于调到一地的时候,却又生出无穷的烦恼。
原先,我们的小窝不开伙,单身的日子也过得单纯,可调到一地,正式度日,便再不好意思天天到娘家坐吃,自己必须建立一份家务。
我们在理论上先明确了分工,他买菜、洗衣、洗碗,我烧饭。
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一共有三项,而我是一项。可事实上,家务里除了有题目的以外,还有更多更多没有名字、细碎得羞于出口的工作。他每日里八小时坐班,每天早上,洗过脸,吃过早饭,便骑着自行车,迎着朝阳上班去,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而我还须将一整个家收拾一遍,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晒、收、叠均不负责。床铺好,扫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已经没了清晨的感觉。他在办公室里专心一意地工作,休息的时候,便骑车出去转一圈,买来鱼、肉或蔬菜,众目睽睽之下收藏在办公桌下,当人们问起他在家干什么的时候,他亦可很响亮地回答:“除了买菜,还洗碗、洗衣服。”十分模范的样子。于是,不久单位里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勤、会做等等。
而谁也不会知道,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一边还须关心着水烧开了冲水,一会儿,里弄里招呼着去领油粮票,一会儿,又要领八元钱的生活补助费……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都归我在做着,却没有一声颂扬。
并且,家务最重要的不仅是动手去做,而且要时时想着。比如,什么时候要洗床单了,什么时候要扫尘了,什么时候要去洗染店取干洗的衣服,什么时候要卖废纸了,这些,全是我在想,如有一桩想不到,他是不会主动去做的。最最忙乱的是早晨,他赶着要上班,我也急着打发他走,可以趁早写东西。要做的事情多得数不清,件件都在眼前,可即使在我刷牙而无法说话的那一瞬间,他也会彷徨起来不知所措。
虽是他买菜,可是买什么还须我来告诉他,只有一样东西他是无须交代也会去办的,那便是买米和面包,在农村多年的插队生活,使他认识到,粮食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粮食,别的都不重要了。所以,米和面包吃完的时候,也是他最慌乱和最积极的时候。
平心而论,他是很够勤勉了,只要请他做,他总是努力。比如有一次我有事不能回家做饭,交代给了他。回来之后,
便见他在奔忙,一头的汗,一身的油,围裙袖套全副武装,桌上地下铺陈得像办了一桌酒席,确也弄出了三菜一汤,其中一个菜是从汤里捞出来装盆独立而成的,因为曾听我说过,汤要炖得碧青才是功夫,于是就给了我一个清澈见底的汤。
可是,他干这一切的时候却总有着为别人代劳的心情。洗茶杯,他会说:“茶杯给你洗好了。”买菜,他则说:“菜给你买来了。”弄到后来,我也传染了这种意识。请他拿碗,就说:“帮我拿一只碗。”请他盛饭,说:“帮我盛盛饭。”其实,他应该明白,即使他手里洗的是我的一件衣服,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工作。可是,他不很明白。
以往,我是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性的,高大、坚毅、从来不笑,似乎承担着一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对男性的理解越来越平凡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负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小小的劳动。须男人到虎穴龙潭救女人的机会似乎很少,生活越来越被渺小的琐事充满。都市文明带来了紧张的生活节奏,我越来越密集地存在于有限的空间里,只须挤公共汽车时背后有力地一推,便也可解决一点辛苦,自然这是太不伟大,太不壮丽了。可是,事实上,佩剑时代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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