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外恋的文章下面很多人,评论都是建议离婚,让出轨的男人净身出户。男方出轨离婚会净身出户吗?清月不清楚这样的主房是否真的经历过出轨,打过离婚官司,才会这样建议。
但我知道,从我接触过的婚外恋案件来看,没有一个正房诉讼离婚可以让出轨的男人净身出户。
许多正房不懂,直接离婚,结果没有得到多少资产开始后悔,但为时已晚,
所以离婚需要谨慎,想要利用男人的婚外情分多资产也要了解清楚。
所以男方有婚外情,正房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能分多少,能分多少?
首先要明确,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逻辑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
婚外恋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分割。
属于个人财产的,对方无权分割。但是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婚外恋可以涉及重婚和与他人同居。
其中,重婚是指男方违反中国刑法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的犯罪。
重婚罪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
而正房要想证明自己的丈夫犯了重婚罪,就是要举证,很难证明出轨的男人有重婚罪。
因此,当大多数正房想要确认离婚时,欺骗男人是错误的一方,从“与别人同居”这种情况是最好的选择。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行为。
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男人离婚时会被认定为过错方。
出轨的男人一旦被认为是过错方,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正房可以要求出轨的男人为自己的经济补偿。
二是要明确另一点,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所以也不可能达成。
现行《婚姻法》中关于婚外恋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所谓需要提醒“照顾无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时资产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度照顾。
这种适度的护理可能只是说,财产的数量可能略有倾斜,或者在一般资产类别的分分中,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和工作的便利性。
另外,并非所有资产都可以取出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将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像许多主房一样,他们住的新房可能是出轨男人的个人婚前财产,是在两人结婚登记之前,
男方单独购买,或者男方父母购买的,可以提供独立购买的凭证,即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取出分割。
而且新房是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资产,如果房子不能用来分割,那么正房可以分割的财产就会变得更加有限。
所以在主房决定离婚之前,也要去整理夫妻共同财产,做到心中有个数。
最后要明确的是,除了涉及重婚罪的男人,否则他出轨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各不相同。
事实上,婚姻不忠不仅会引起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婚外恋造成的违法行为有两条相关规定:
《刑法》第258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第二条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他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以上两种违法犯罪都是针对严重的“出轨”只有这两种行为才是犯罪,
如果是偶尔与异性发生不正当性行为,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的谴责来对出轨者施加压力,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在生活中,大多数婚外恋只是道德舆论谴责对出轨者施加压力,
那些喊着要把出轨的男人和小三送进监狱的人,正房真的不听也不信,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而道德只能约束有道德的人,对于小三和出轨的男人和小三这种不道德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简单来说,被人议论,骂几句不疼不痒,男方出轨离婚会净身出户吗?出轨的男人和小三不会因为舆论的谴责而感到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