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的只是性生活中的角色“扮演”,并不是真正的虐待。如果不幸碰上一个虐待狂,最好的办法是找警察。至少,离开他。
在正常和谐的性生活中,有些夫妻却扮演着施虐与受虐的角色,这是为什么?
我们知道,在远古,我们的先人是不懂谈情说爱的。他们生存只为繁殖,而交配的权利是必需经过争斗才能取得的,这是生物界“优胜劣汰”的原则,也有利于最优秀的DNA能保留下来。我们身上流的正是昔日王者的血,一些男性在性生活中有某些“野蛮”、“粗鲁”的表现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一些男性也认为在性生活中“粗鲁”、“攻击”才能满足其“征服”、“侵占”的雄性欲望。
而一些女性喜欢扮演“受虐”的角色即可能是由于在教育、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性是“下流”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以“被动的受虐者”的角色扮演能减少自己的罪恶感。这也是对性是“下流”的一种反抗形式,从而能最大程度减少性的负面认识抑制,使自己在性生活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放松,为更容易达到和享受性高潮创造条件。
必需再次强调,这只是一种角色“扮演”,不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虐待。性爱是一种美好的生活“游戏”,只要两情相悦,不损害任何一方的身心健康,任何方式的“游戏规则”都是合理的,这也是绝对的个人权利和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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