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证据收集(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深圳离婚律师讼别通过本文分享,离婚案件中怎样申请调查取证?
离婚当下,双方由夫妻变成冤家,谁都不想让对方多分财产。很多财产容易被隐瞒,需要进行调查才能搞清楚。比如持有虚拟股权的情形,往往是隐蔽的,不容易调查清楚。讼别律师曾经代理的案件,调查当事人在华为公司的持股情况,就是典型的例子。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在申请调查取证的时候,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在审理阶段不会仅凭被申请人的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去调查取证。
离婚案件当中,很多需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离婚当事人或律师,可以向法申请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那么,向法院申请调查财产,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资料呢?
《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对不同财产作了具体规定,供参考: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财产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必要的线索,线索可以是载有相关信息的原件、复印件或者照片:
(一)申请调查不动产情况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信息查询单、购买或抵押合同、购买发票、完税证明、支付凭证等一项或者多项;
(二)申请调查机动车情况的,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合同、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等一项或者多项;
(三)申请调查银行账户的,提供银行卡号、存折号、存单号、转账(汇款)凭证、交易流水等一项或者多项;
(四)申请调查股票账户的,提供证券公司开户信息、交易明细、证券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凭证等一项或者多项;
(五)申请调查商业保险情况的,提供保险合同、购买发票、缴款凭证、理赔手续等一项或者多项;
(六)申请调查互联网金融资产的,提供平台名称和所属公司工商信息、注册帐号、交易明细、与银行账户间转账记录等一项或者多项。
(七)申请调查工商登记内档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信息查询单等一项或者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