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之时,对很多人来说,最困难的就是,无法获知对方名下的流动性资产有多少,因为不动产、车辆这些都是比较明确且比较容易查询到的资产类型。例如对方名下的存款、股票、理财、基金等金融资产,很多人通过个人手段是无法获取的,今天我来教你,如何快速且合法地调取上述资产情况。
一、你方已掌握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调取?
司法实践中,在预备离婚之时,如果你已经知道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则可以提供具体的银行卡账户给代理律师,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各大银行调取对方名下的银行流水明细。当然,这种调取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银行卡账户或者所掌握的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并非存有大额资金的银行卡账户。那么,在对方存储大额资金的银行卡账户与其他日常银行卡账户不存在转账往来等关联的情况下,你所调取到的银行流水及存款金额则是非常有限的。
二、濒临离婚,你完全不掌握对方的银行卡账户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调取?
根据一般司法实践经验来说,如果你完全不掌握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则相对来说就困难很多,这种情况下,则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勒令对方提交其名下的银行卡账户流水明细。
当然,对很多人来说,濒临离婚的时期,彼此早已没有了信任基础,会担心对方隐瞒、虚报银行流水记录。则该情况下,你方可以在对方提交了对方名下的部分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后,通过筛选和梳理,整理出对方名下新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也可以比较大限度筛检出来对方名下部分新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要求对方再行提交新的银行卡账户流水明细。
如果有筛选出对方名下新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要求法院认定对方存在恶意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还有一种调取办法就是,你需要提供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使用或开立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卡账户开户申请书或者对方的日常的购物刷卡单、对方常用理财软件绑定的银行卡账户截图等,由你的代理律师根据你提供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通过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前往各大银行调取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交易流水明细。
正常来说,通过对方的身份证号码调取到的银行卡账户是最全面的,无论对方在某一家银行开立了1个银行卡账户,还是10个银行卡账户,只要提供了一项对方在该银行开立的银行卡账户线索,法院也批准了用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前往该银行调取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信息,则可以调取到对方在该银行开立的所有银行卡账户的流水明细信息。
此外,还有一项鲜为人知的办法,就是在申请调取对方名下的微信、支付宝的交易明细时,也可以附加调取对方名下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这样就可以调取到更多对方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进而调取到对方名下更多的银行卡账户流水明细。
我国婚姻法律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意思就是说,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你配偶婚后所赚取的每一笔钱你都可以分一半,双方如果要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割的。
假使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情、家暴等过错行为。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适当予以少分,但并不会被法院判决“净身出户”。
想要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个可以主张多分的突破点就是查询到对方名下更多的财产。
当然,调取对方名下的各账户交易明细以及梳理、主张对方名下的各账户交易明细是一项非常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工作,所付出的工作量也是其他资产类型的很多倍,所以一旦涉及银行流水处理的案件,相对来说都会复杂很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免丧失胜诉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