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如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的?
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认真查明夫妻之间、家庭其他成员之间平时的感情状况,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具体事实和情节。如果夫妻之间,其他家庭成员之间感情较好,由于一时的原因,引起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而且情节也不严重的,应当批评、教育实施虐待、遗弃行为的一方,向对方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在此基础上着重调解和好。如果夫妻之间,其他成员之间,平时感情不好,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经法院调解,被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一方不予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判决准与离婚。如果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纠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