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改变,日常生活中,离婚越来越普遍了。那么你了解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等问题吗?这些都是关于离婚条件的常见问题。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1、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
2、第二次起诉离婚;
3、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4、一方被宣告失踪;
5、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二、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起诉。
四、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实践中,对方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具体做法: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4)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其国内案件为六十日,涉外案件为六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五、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判离婚。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