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耳背听不清声音,心生不快,野蛮丈夫竟然抄起柴刀猛砍妻子12刀……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前3天,云南昆明宜良县又发生了这样血腥的家庭暴力案,不得不让人们深思:家,这个原本应该是最温馨的地方,为什么对有些妇女来说,却成了遭受暴力的地狱?
全国妇联的抽样调查表明,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还有5%和2.6%的女性表示受过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在被调查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中,近三分之一的人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列为所在地区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的第一位。
“这表明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我国仍相当严重地存在,而且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平均在3万件左右,遭受暴力的多为女性。
除身体暴力外,还有许多的妇女不得不忍受精神暴力。据中国法学会一项研究结果表明,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遭遇家庭暴力,寻求调解是我国大多数女性的第一选择。调查显示,农村妇女发生家庭暴力后,50%的人选择找亲友或干部调解,33%的人选择以“暴力相报复”,而到公安机关求助的只占7%。在城市,对于发生家庭暴力的夫妻,被调查的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都运用调解的方法。
有关专家指出,调解的目的是达成协议,化解纠纷,通常不涉及已经发生的暴力行为由哪一方负责这个问题。因此,调解工作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无法保护受害人免遭暴力的再次侵害,甚至可能使受害人在接受调解后,遭受更严重的暴力伤害。
研究表明,长期遭受暴力的女性容易出现恐惧症,情绪表达、与人交往障碍和性格扭曲等精神问题。在武汉市调查的家庭暴力女性受害者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大声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另据马鞍山市妇联的一项统计表明,近20%的妇女离婚后仍然遭受前夫的暴力。
此外,家庭暴力还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一些妇女生活在长期的暴力阴影之下无从解脱,绝望之中选择了“以暴抗暴”的极端方式。在某省女子监狱1000多名女犯中,其中100多人因为杀夫入狱。对此,一位检察官分析说,这些女犯最初都抱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而默默忍受,担心娘家人和邻居知道,施暴者因为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当这种侵害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她们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行不计后果的“反抗”。研究还发现,暴力具有代际传递性。在家庭暴力之中长大的孩子,成年后多有施暴倾向。
“家庭暴力绝不是私事,而是社会公害。”如同法学教授陈明侠所说,对于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只有全社会——包括妇女本身行动起来才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