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房不同床”不能认定分居的事实 专家称家庭“冷暴力”成法律监管灰色地带
一对结婚30余年的老夫妻,因性格不合常年分居。同在一个屋檐下,夫妻俩各吃各住达九年,而且长期处于相互不理睬状态。妻子无法忍受这样的家庭“冷暴力”,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请求离婚,却因丈夫不到庭,法院判决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郫县某水电单位退休职工陈佩云找到本报,希望能帮她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昨日,一直拒绝采访的这位丈夫终于直面记者,他认为分居是事实,但妻子的话是假话,且妻子对父母不孝,父亲来住要交伙食费等问题是导致他们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妻子说法
一见钟情 闪电结婚问题不断
陈佩云在1975年认识了李均。李均仪表堂堂,完全符合陈佩云心目中白马王子的要求。同年10月,在两人认识不到3个月的时候,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书。
婚后不久,陈佩云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丈夫,对于李均的很多行为她都觉得很怪。“他从来不带我出门,也不愿意和我多说话。”除了这些,“他脾气也很暴躁,动不动就骂我,年轻的时候还经常打我。”陈佩云回忆说,在他们的孩子8岁的时候,李均的母亲从农村来到了他们家。一次,她告诉婆婆吐痰要吐在痰盂里,李均便认为她看不起自己的母亲,随手拿起一根皮鞭,朝陈佩云劈头盖脸地打过去,这让两人的关系更加恶化。
后来,两人的家从乐山搬到成都,但两人之间仍然没有任何的言语交流。1998年11月,两人正式分居,李均住在两人的卧室,陈佩云则住进了客厅旁边的一间小屋,睡在沙发上。这一住就是九年。
起诉离婚 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一段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带给双方的是长达30余年的痛苦。陈佩云称,在这样压抑的家庭中生活,她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为摆脱这段不幸的婚姻,陈佩云5年前向郫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均离婚,然而高达数千元的诉讼费用却让她不得不选择撤诉。今年4月,陈佩云再次向郫县法院请求离婚,并请单位保卫科冯主任为其出具了一张分居证明。然而,李均却没有出现在被告席上。法院认为陈佩云并不能为两人分居九年的事实提供充足证据,判决不准离婚。
“我们一句话都说不成,每天就像仇人一样。”通过法院,陈佩云不能解决问题,她只好求助本报,希望能找到结束这段婚姻的途径。
○丈夫说法
妻子说的都是假话
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陈佩云所说,两人已经分居九年了呢?昨日,记者跟随陈佩云到其家中,找到一直拒绝采访的李均,他对于妻子带着记者一同出现显得十分意外和愤怒。当记者向他询问陈佩云所说的话是否属实时,他终于告诉记者,陈佩云的话“都是假话,她是个骗子”。“她一直对我的父母亲不尊重,甚至连自己的父亲到我们这里来住还要叫父亲交伙食费。”说到妻子的种种“不孝”,他显得更加愤怒,而一旁的陈佩云也叫嚣着李钧说的都是假话,说着还欲冲上去打李钧。在记者的制止下,两人才没有发生更严重的冲突。李钧告诉记者,陈佩云经常无故打骂他,他也想和妻子离婚,但他表示:“我不会去法院。”李钧同意妻子仍然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至于陈佩云索要的8万元离婚补偿费,他表示自己没有能力付给。
○邻居看法
分没分居说不清楚
陈佩云告诉记者,自己在成都没有别的房子,也没有亲戚,只能住在李均的家中。但是,同房不同床却不能成为认定是否分居的条件。陈佩云所在单位保卫处的冯主任告诉记者,自己当时的确为陈佩云开具了分居证明,但这是在陈佩云的诉说上认定的。
两人的同事告诉记者,陈佩云和李均感情不和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但两人是否分居“是他们两口子的事,我们怎么能知道呢?”附近的居民张阿姨也告诉记者,陈佩云经常向邻居讲述和李均早已分居没有任何交流的事,而李均从来没有向邻居提起过家庭的事。
○律师观点
两种方式选择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婚姻破裂的有效证明,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分居的事实要由举证人提供。”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富明律师认为,陈佩云和李均仍然住在同一间房子,夫妻双方是否真的分居很难举证。针对陈佩云想离婚的想法,他提出了两种办法:一是造成分居的事实,即在外居住一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只要双方再分居一年,即可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第二是建议陈佩云六个月后再向法院上诉,“如果再次提起上诉,法院会考虑当事人离婚的决心,以此判断两人感情已经破裂。”
○专家说法
“冷暴力”是法律灰色地带
家庭“冷暴力”又被称为“软暴力”,是指一方长时间不理睬、孤立对方或言语上打击对方,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这样的情况在婚姻生活中并不少见。四川大学社会学系与心理学系陈昌文教授告诉记者,相对普通意义的家庭暴力,“冷暴力”处在法律无法监管的灰色地带。“家庭暴力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寻求法律上的援助,但在‘冷暴力’的界定上就存在一定难度”。
陈教授认为,“冷暴力”对人的心理伤害很大,人不能长期处在这样的环境中。遭受暴力的一方可主动和对方沟通,也可找家人或邻居帮忙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不成,则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或者采取离婚的方式,逃脱“冷暴力”下的婚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