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个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日前在深圳市罗湖区成立。该中心同时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10个分中心。中心和分中心将随时接受受害群众求助,使家庭暴力现象得到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及早制止。
据罗湖区妇联介绍的情况,近年来,发生在少数家庭的家庭暴力手段不断翻新,其隐蔽性、暴虐性和反复性的程度更为加剧。从1998年至2002年,罗湖区妇联接访的约3000宗案件中,有70%的信访案属婚姻家庭案,而80%以上的婚姻家庭案都跟家庭暴力有关。受害者不同程度地遭受过丈夫的殴打、虐待。
建立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反家庭暴力干预机制。防护中心由区政法委牵头,由区的人大法工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和妇联8个成员单位组成。同时在10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分中心,在街道妇联、司法所、社区警备室设立报案点,并在社区内聘请一批家庭暴力防护监督员。这样,初步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防护网络,对家庭暴力予以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中心在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当事人接触的第一位信访接待员必须负责,直到对所接访的案件做出必要的处理。而警务室的民警,也绝对不可以以“家庭纠纷”为由进行拒绝、推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