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重庆6月11日电 高维峰 记者秦力文 记者从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了解到,即将于7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制教育纳入普法工作规划。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有关组织要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材讯告诉记者,我国每年约有40多万个家庭离婚,其中25%起因是家庭暴力。江材讯告诉记者,在该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不仅仅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单位和新闻单位的责任。因此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明确提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有关单位和组织应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
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负责人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很重视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并已委托中国法学会开展反家庭暴力的立法调研,准备在我国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出台,既加强和规范了重庆市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也可为国家立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