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
老师:你好!最近我碰到了我人生中最困难的一段,我想请你帮我分析下我的做法是否正确,谢谢。我和我妻子结婚快1年半了,我是上海人,31岁。她是外地人,29岁。但是我们从恋爱到现在也有近10年的时间,其中分分合合也有几次,也有在恋爱中她的劈腿,但是最后我都是原谅了她,因为我从心底里发现我爱她,我想给她将来,也感觉她会变好,当时主要认为是她脾气性格的问题。
2011年底我们结婚了,婚后也算太平,但也有吵架,一吵架她就拿离婚来威胁,每次都是以我的忍让而结束。我们是和她妈妈住一起,我和我丈母娘关系很好,我老婆是自己做生意的,在她做生意刚起步时,没钱都是问我开口借,我也给她了,她说要写借条,我说我们是夫妻关系写借条就太见外了,所以没有任何凭证,前前后后几次一共给了10多万,每次她借时说都会还我,但我都和她说我的钱也是你的钱,何况这些钱是我爸妈给我们想买房子的首付钱,到时候买房子你拿出来就可以,因为我们是夫妻。而且,她生意的确做的不错,但一个人比较累,我就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和她一起打理生意,帮她进货和打打下手,周围一起做生意的人也都看在眼里我是如何帮她。
我们家每月开销也比较大,差不多1万多,每个月她补贴家用4000,余下的我有什么赚钱就做什么,帮她和自己赚钱两不误,有时候真的觉得很累。但从今年5、6月开始我就渐渐发现她总总的神神秘秘的反常,手机从不离身,也设密码,经常找借口出去晚,半夜神秘电话也多,有时在打电话看见我就会紧张,刚开始晚回家有几次就不回家,都是说和她的几个姐妹,时间一长她妈妈不高兴了,她害怕就让我和她妈妈说,她妈妈白天一个人在家,晚上我几乎都回家陪她妈妈。
但是在7月底的一天,我从外面回家后,她就很严肃的和我说要求离婚,我当时彻底呆住了,而且她和我们家所有人说的离婚原因是三点:1、我一直没买房子(关于房子我想说我是第二套,婚前用我名义帮我爸妈买了套小户型给他们住,他们把原来的老房子卖了想给我们换套大的,但因为是第二套,各项指标都很严格,首付比例也大,利息也高,所以我想尽一切办法争取买,就因为有这笔钱,所以我老婆做生意缺钱,我爸妈也同意拿出来。)2、说我们夫妻生活很少(关于这点,我只想说每天我都很累,很多时候我想不到,但是只要她想我都会满足她,质量可能并不好,而且她喜欢一个人睡,经常让我外面睡,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让她一个人能睡好点。)3、就是一些生活中的小事积累下来,她受不了。
当她提出这三点的离婚原因后,我没同意离婚,我那时只是怀疑她有外遇了,我就一直拖着不离,她也对她妈妈发誓说外面没人。那时我说过要离可以,让她把手机清单给我看,她就是不同意。然后在被我这么拖着不耐烦的时候,她让我提出离婚的条件,因为我那时怀疑她外遇,就让她把我爸妈给我们买房子的钱先给她开店的还给我父母,我就离。她居然当着我母亲的面说看在我爸妈对她不错的分上只肯给我们3万,余下的钱她不承认。那时我很心痛,接受不了她的这种态度,所以没离,就这么一直拖到现在。但最近,她越来越变本加厉的不回家,不接我电话,更莫名其妙有人送玫瑰花到她店里,我看到了,所以当天晚上我跟踪了她(我知道跟踪不对,但那时我几乎崩溃,控制不了自己,只想找到那个男人,劝回我老婆),也被我看到了有个男人经常接她上下班(以前每天都是我接送,后来就不要我接送了),我找到了那个男的,和他谈了,但是他们死不承认。我也无能为力,因为没有实质证据。但就在今天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说她手上有我老婆和她老公外遇的照片,我也看到了,我很气愤。我和我老婆沟通了,她也承认了照片的事情(很赤裸露骨的照片),但是她就说我一直跟踪她,翻她包,查她,她受不了这种生活,她骂我是小人,甚至对我动手,我都忍着,只是和她争论。我父母的钱也不给。所以老师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很痛苦,但更多是对我妻子的不舍和担心,担心她被人骗财骗色。我想走法律程序来保护我自己的权利,希望法律能给我个公正,帮我父母拿回他们的血汗钱,通过法律给我妻子一个惩罚。老师,您觉得我这么做合不合理。我真的受不了真心的付出,换来的确是老婆的出轨,父母的钱要不回,甚至被别人说我是小人,做事阴险,背着那么大的黑锅,我觉得很委屈,很冤。我想听听专家的建议,谢谢。
网友:一个痛苦、伤心的男人
庞凤山回复:
你好朋友,都说上海的男人精明心细柔情体贴人,女人嫁给上海男人应该很享福的,可是你的妻子为什么就不好好珍惜你呢?这除了她可能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拿豆包当干粮外,恐怕更多的还是她根本就不爱你,当然,你也要从自身清点你自己的不足和缺陷。
很多时候,不是一个男人好,懂隐忍就会讨女人喜欢,有时恰恰相反,可能反而让不懂你的女人觉得你老实、窝囊,没男人味。你们虽然在一起10年了,可是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关键是你爱她大于她爱你,甚至我很怀疑她到底是否真心爱过你,她和你在一起是不是因为自己是外地人想找你这个上海本地人作为依附和暂时的靠山呢?不然,怎么会在和你刚刚结婚1年半,就有了外遇?恋爱时还劈过腿?
既然你们一开始感情便不融洽,其实就不应该强行在一起,你留住了她的人却也留不住她的心。现在来讲,你到底是心疼你的钱,还是想挽回她的人?你那十几万块钱,对于婚内夫妻来讲,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吧,恐怕花了也就花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即便离婚进行索要恐怕在法律上也无能为力,法律唯一能保护你的是现有财产分割的问题。
我倒觉得,你的婚姻到了这个地步,你更该审视一下你的婚姻观和恋爱观,我们保证不了每一次的婚恋成功,但是我们的婚恋观却能决定我们拥有什么样的婚姻。
所以,现有婚姻如果维系不下去了,早点放手未尝不是明智,建议你先找个律师咨询下你的情况吧,如果夫妻缘分已尽,那么维护自己的合理合法范围内的权益也实属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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